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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 / 2)

开锁声响起,门打开了。

“有进展吗?”艾凡斯现身,因此纳森阖起正随手翻阅的纹章学书籍。

艾凡斯端着盛有食物的银盘进来了。不管是收送餐点、清理床下的夜壶,艾凡斯都不是交代仆役处理,而是亲自动手。送餐也就罢了,但让艾凡斯清理夜壶,让纳森嫌恶得不得了。他强烈地感觉自己受到控制。

拍薄的小牛肉裹上面包粉煎烤的料理美味极了,但纳森没有食欲。他只喝了杯中的波特葡萄酒。

“吃吧。”艾凡斯拿起纹章学的书,瞥了一眼就放回桌上。

“这对写诗有帮助吗?”

纳森想到爱德和奈吉,才会看起纹章学的书。

因为那本书,三人才开始做朋友。

尽管“友谊”被某人在箴言中贬为青菜,但对现在的纳森而言,那却是只有王公贵族才得以亲尝的东洋稀有珍果。

蓝色圆标是hurt,奈吉的姓氏是hart,所以发音有些不同,但纳森觉得蓝色圆标象征着奈吉。

“专心写诗。”

纳森被带到艾凡斯的住处后,已经过了半个多月。

与在乡间坐拥广大领地、在伦敦也有住宅、雇有管家、一切杂务有佣人处理的贵族或绅士阶级相比,艾凡斯的住处狭小,佣人数目也不多,但看在纳森眼里还是奢侈极了。

如果这才叫家,那萧迪奇的巴雷特家就是猪舍。即使跟纳森故乡的家相比,也大了三、四倍之多。走进正门玄关后,正面阶梯前有间小厅,摆饰着来自东洋的陶瓷大花瓶,以及几把供来客休息的椅子。

纳森被分配到二楼的一个房间。有上盖的四柱式床铺、附镜子的洗脸台,还有大书桌,并设有衣柜及书架。满书架的藏书之中,除了艾凡斯在丁道尔书店沉迷阅读的《鲁宾逊漂流记》《汤姆·琼斯》《克拉丽莎·哈洛》等现代小说,还有纳森也爱读的莎士比亚及弥尔顿等作家的古典作品。艾凡斯似乎是个爱书人。

艾凡斯说这里是客房,要纳森使用,然后便离开了房间,但关上的房门传来上锁的声音。纳森跑过去转动门把,发现真的锁上了。

床底下放着夜壶。是叫他用这个壶便溺吗?虽然外观豪华,但这岂不是形同监狱独房吗?

衣柜里有供更换的衣物和内衣裤。原来艾凡斯老早就打算监禁他了。纳森浑身战栗。

虽然有佣人,但艾凡斯似乎没有妻儿。然而他却不与纳森一起用餐,三餐都是由他亲自送到房间里来,然后询问《悲歌》的进度。牛肉、小羊肉、羊肉,分量十足的肉料理,让纳森联想到把猎物养胖的食人魔。

“在‘马修斯’写作比较顺。”纳森用刀子切割着小羊肉的边缘说。“一个人待在不熟悉的房间里,反而无法集中精神。”

“是这样吗?”

需要的东西都充足无虞,唯有行动不得自由。

“我是想让你不被外务打扰,专心写作。”

“有时候也需要到外头走走。”

“那安排一个散步时间吧。”

“请让我去‘马修斯’。”

“在这里写不出来吗?”

“写不出来。”

“咖啡馆那种地方不是很吵吗?”

“有一点人声比较好。一整天都待在这个房间里,让人觉得窒息,根本提不起诗兴。还有,星期天请让我去教堂。柯芬园的教堂风纪很差,不行。我要去清净的教堂。”

“伦敦的教堂都是那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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