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植保小说>轻小说>欲望的传说> 欲望的传说第2部分阅读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欲望的传说第2部分阅读(1 / 2)

用每天都翘首期盼了,至少,我的户口和关系都有个落脚地了,至于以后,实在不好,可以有许多种选择,就算真的要出去打工,也未必就会差到哪里去吧。

分工,纵然就算鸡肋,也必先尝一尝,尝过之后发现确实食之无味,弃之又何惜?因此我收起心头的不快,开始在蔬菜公司上班了。

毕竟年轻,所有的郁闷都会像轻风驱走黑云一般,来得快去得也快。那天晚上,我在一个远房亲戚家借宿,他们一家对我极为热情,但我还是感觉拘谨,心想等领到工资,就可以自己去租一房子。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第二天我一早就去上班,公司还没有人,不久有人66续续的到来,都奇怪的看我一眼之后便各自进房。好不容易看到昨天那个妇人到来,我赶紧迎上去。她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然后问:“你来干什么?”

“我来上班呀。”我觉得这话好不奇怪,我分工到这个单位,她却问我来干什么。

“呵呵,昨天忘记跟你说清楚了,你不用上班的。”她笑了,仿佛这真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

不用上班?心头的疑云越发浓重,哪有这样的单位?虽然早听别人传说,吃上了国家粮,就是坐在办公室里,一张报纸,一杯清茶,过的是神仙般的日子,可那毕竟也要上班呀,也要坐在办公室里呀。

这个女的姓刘,我就叫她刘姐,是办公室主任,其实整个办公室就她一人,领导是她,干事也是她,收发是她,打字也是她,就连清洁工,也没有第二人。她留着齐耳短发,全部染得金黄,喜欢穿着一条黑色皮质短裤,裤腿刚好能遮住里面的裤衩,她长得虽然并不漂亮,但打扮倒是挺时髦的,也并不缺乏性感。

她初见我有点傲慢,后来就显得很和蔼,也很喜欢说话,手中叼着一支烟,对我滔滔不绝,我才知道,我们这公司,虽名为国企单位,其实已经濒临倒闭,不过是国家暂时并未放手,用些拨款供养着而已,就好像一个从悬崖摔落的人,被挂在了半山腰的树上,虽未死,但也并不能救上去,掉下去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倒闭已经是迟早的事。譬如一个得了绝症的人,只靠用氧气,挂水维持着生命而已,但能维持多久呢?

“单位的人早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有关系的人早另择好单位,或高升,或调动,或分流,没关系的人,也都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南下打工的,市上摆摊的,都有,总之,就没有几个留在单位上班的,因为除了几个领导,和一些必留的人员外,其它的人来上班也没有事,而且上班不上班,工资都一样,生活费。”

生活费?那是多少呢?

“你不知道?或三百,或四百。”刘姐红唇上的烟头在闪烁,这话并不让我的心冷,三四百也不低啊,对于从农村出来的我,虽称不上满足,但想想,生活费,节约一下,只怕真够用了,更令人高兴的是,以后有的是时间,无论是打球,百~万\小!说,还是写作,这对于我来说都太重要了。何况纵然有个很好的工作,我也并不认为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一辈子,我相信我是蛟龙,终非池中物,暂时的好坏有什么关系呢?将来总有一日,我会一飞冲天的。

“你想上班,每天早晨去菜市场卖菜就是。”刘姐戏谑的对我说。我笑笑,虽然出身农村,可叫我去卖小菜,我并不认为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二)

我住在远房亲戚家,虽然别人很好,可不安在我的心头与日俱增,但还没发工资,就算发了工资,这点钱也不足以现在就让我去租房子,所以搬出去的梦想一时无法实现,不用上班,我也不想整天呆在别人家里,也不想回到自己那个老乡村去干农活,一来受不了那苦,二来丢不起那人,好歹我现在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了,若是回去,谁会相信我干着农活还有工资拿?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于是我每天清早便出去,直到晚上才回到亲戚家,一整天里,最喜欢去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新华书店,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百~万\小!说,但站久了太累,坐在地板上也并不好受;一处是体育馆,说是体育馆,其实就是一个篮球场,那里经常举行一些篮球比赛,我去看看,他们休息时,我也下场去一起捡几个球玩玩。

一天我又坐在篮球场边上看球,中场休息的时候,一个帅帅的年轻小伙子走到我面前,径自对我说:“你也一起来打吧。”

我挠挠头说:“你们这不是比赛吗?”

“什么比赛,不过朋友间玩玩。”

我知道在体育馆打球可是要收费的,而且不便宜,所以除了比较正式的比赛,一般人玩球,或朋友间切磋,都是到学校的球场去打,朋友玩玩而到这里来,真的是太奢侈了。

于是我认识了魏平平,和其他一帮球友,当然,最熟悉的还是他。我觉得他有一种很亲和的魅力,这在男人身上,我很少见。

他长得很帅,是那种真正的帅,高大健壮,却不让人感觉粗鲁,一张脸不减清秀,身材也可以用苗条来形容,总之,他的漂亮是男人的美,不会让人感觉娇气,也是女人的美,让人看着心情柔和。

我觉得他和我就是一类人,就连长相也是一类的帅气,他在球场上奔腾如虎,生猛异常,带球过人,无人能挡――当然,这是我和他搭档的时候,如果我和他对手,他就未必过得了我的这一关。他投篮的样子也非常帅气,双手轻轻一甩,球在空中划过一条柔美的弧线,刷的一声,从篮筐里灌入,看得场边的美少女们疯狂尖叫,掌声如雷。

我的动作和他的一样唯美,但我喜欢把球直直的砸进篮筐中,我觉得这让人感觉更加震憾,更加直接,但我每次把球投进篮筐时,收获的尖叫和掌声无法跟他比,不过,也不少,这让我多少有些臭美。

有一天我又去球场,这一天魏平平没有来,几个经常一起打球的人我也没看到,球场上已经在进行着一场比赛,边上密密麻麻的坐着许多看客,人数这么多,这是第一回,以前再隆重的比赛,看客也是稀稀落落的,我看了一下,知道是人民完小的教师和一中的老师在比赛,并不是正式的,但因为这两个队是宿敌,历来在县里组织的比赛中,总是他们两队争夺冠亚军,各有胜败,因此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他们却似乎看得很重。我看了一下比分,一中已经领先11分了,

人民完小打得还是很迅猛,但分数的距离始终保持着,没能拉近,眼看只剩下最后一节,我知道他们败局已定,后面没什么看头了,于是摇摇头,打算离开,便在这时,我听到场边一个惊喜的叫声:“林云,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回过头,于是看到了那倩,一年不见,她就像春天的禾苗一般在疯长,原来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而现在,高挑的个子,婀娜的身段,美丽的脸庞都无不让我惊讶。她似乎新近刚做了头发,一头黑发笔直得像春天的垂柳,没有染色,只是黑得乌亮,光可照人。她看着我,一脸惊喜的样子。我发现她真的很漂亮,在学校的时候,倒没怎么注意,而且她的性格似乎也极为开朗,不知为什么,在学校的时候,我却几乎没跟她说过几句话。

碰到老同学,我也挺高兴的,但她那兴奋的样子,倒让我有些受宠若惊,曾经在学校的风头又涌上心里,原来就是在这样美丽的女孩心中,我也是重点,一种虚荣感,像一阵风一般把我吹得轻飘飘的。

两人说了会话,场上第四节已经开始,一阵掌声,是一中又入一球了,那倩微微皱眉,忽然又开心大笑,像一湖春水滟开了涟漪,像一朵海棠突然绽放,一边拉着我的手就走。

手心传来一股温柔,暖暖的让我感觉似乎伸进了温水。我正莫名其妙的时候,她已经拉着我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面子,那男子面相还英俊,只是脸上痘痘太多,三角眼里射出的光有点凶,这便是人民完小的副校长,刘一民,这次比赛的临时教练。

“刘校长,这是我同学林云,篮球可棒了,是我们学校校队的骨干,让他上场帮我们打吧。”那倩兴奋的说着,脸上飞起一朵红云,好像发现了什么金宝似的。刘一民却只是疑惑的打量着我,像是菜市场上买菜的主妇打量着肉的肥瘦,掂量着菜蔬采摘的时间。旁边人民完小的啦啦队看着我,也是满脸不信任的角色,我的傲慢的心性受不了这种怀疑,尤其是在我最为得意的篮球领域,因此心头大怒,面上微窘,所有的得意烟消云散,暗暗责怪那倩太过孟浪,正想拂袖而去,谁知刘一民却点点头,说:“那就让他去试试吧。”

若是平时,我肯定还会推辞几下,但今天,我根本就没有推辞的表示,我必须证明自己,当得起那倩的推荐,要让他们明白,他们刚才那种怀疑的眼神是多么的错误。

我接过那倩递上来的球衣迅速换上,就跑上了场,因为急着证明自己,跑得特别欢快,但队友们一来认生,二来不熟悉,都根本不传球给我,我跑了两下,连球都没摸到,我想像到那倩那失望的眼神和刘一民等人嘲弄的嘴脸,心头特别不快,但我很快的就镇定了自己,而且打出了水平,两次断球,然后一投而中之后,终于让队友们明白了我是救星,是他们转败为胜的希望,是能够力挽狂澜的人,于是瞬间成了球场的中心。

许多年后,那天的情景依然会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来,虽然对我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别人,包括我为之战斗的那些人,他们可能根本就已经忘记了这么一回事,忘记了我这么一个人,但我相信,那天是我人生当中很重要的一天,那一天我在场上跑动的姿势,投球的样子,断球的动作,每一个微细的场景,当时并没有在意,后来却都记忆犹新。当别人把球传给我后,我轻巧的转身,双手微扬,篮球像一把刺穿敌人心脏的利剑,漂亮的贯穿篮网,篮球在空中划过的弧线,就好像一道彩虹。

于是周围掌声四起,欢呼大作。

当最后一分钟,我以一个漂亮的远投三分,以两分微弱的优势结束了这场战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乔丹最后一场球的情景,也是以一个三分,在最后两秒中转败为胜,为芝加哥公牛夺得最后一次冠军。我的心中忽然涌上了一股王者之气,在那一刻,我觉得我是无敌的,不只是篮球,干什么我都应该是无敌的,我当时豪气大发,连日来因为工作不如意的郁闷全部像烟云一般消散了,我相信,成功,必将不远。

其实最为高兴的人并不是我,而是那倩,是她发现了我,推荐了我,又为她们学校取得了胜利,而我,是她的同学,她有理由为此骄傲。

晚上吃饭的时候,和对手们是坐在一起的,济济一堂两桌人,大家频频向我敬酒,无论是队友还是对手。

对手们总是问同一个问题:“这位老师叫什么名字?怎么以前没见过?是你们学校新来的吗?”

人民完小的人都笑而不否认,我便也只是笑笑。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三)

从此之后,我跟那倩的接触就渐渐多了起来,原来她毕业后,便分在人民完小当教师,她上的并不是师范学校,却为什么能进学校,这让我很是疑惑,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不过两个字,“关系”而已。她并不授课,好像是在财务室吧,工作清闲,时间充裕,来去自由,总有许多人追她,这当中有她的同事,也有其他的人一些人,所以几乎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唱歌,跳舞,她每回都必定叫上我,我反正没事可干,乐得混吃混玩,当了多少灯泡!

她确实长得比在学校漂亮多了,也许是因为原来在学校穿得朴素甚至寒酸,看不出美丽来,而现在,一身亮色连衣裙,或一条紧身牛仔裤,身上该凸的凸,该凹的凹,曲线玲珑,脚下高跟鞋,走起路来如风摆柳,让她显得无比的婀娜多姿,她身高有一米七,我也只不过比她高了五公分,而跟在她屁股后面追她的那些男子,没有一个长得高的,她再穿了高跟鞋,跟她站在一起,加倍的不相称。

有一回说起她的追求者,她不屑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说怎么?他们都不错啊,个个有钱有貌,对你还那么的热烈真诚。你为什么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说:“我怕答应了他们,他们会难受。”

我不禁有些愕然,他们为了追求她,无所不用其极,用心之苦,花力之大,我是有所感受的,怎么她答应了,反而会难受呢?

“如果我跟他们好了,想吻我还得用楼梯,多难受。”说完嘻嘻而笑,样子泼辣中不乏羞涩,这是个与学校时期完全不同的那倩,记得那时候她总是文静的坐在自己位置上,别说高声玩笑,话也不轻易说。未语脸先红,怕羞是她的特征。

我不好意思说什么,当时的我也还不乏腼腆,“如果跟我好,我低头就可以吻到你了。”一句话到了嘴边又收了回去。

后来我跟她说起这事,她笑问:“当时你怎么不说出来?”

我问她:“如果我说出来,你会怎么办?”

没有期待的回答,却是:“怎么办?赏你两巴掌。”但语气里并无一点点愠怒。

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网络游戏“传奇”和“金庸群侠传”火遍每一个网吧,每一台电脑,没有什么活动的时候,我们就去泡在网吧里,有时一泡就是一日夜,饿了买个便当,或一个炒粉,甚至一个面包,一瓶牛奶就可以对付过去,困了歪在沙发上打个盹,醒来便奋起再战。

那个时候,我有的是时间,甚至时间多得无处打发,反正每天不用上班,也无人管着约束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当然是越少越好,而那倩也不缺的就是时间,白天上班可去可不去,晚上长夜漫漫,无处消遣,于是我们整天的泡在一起,同学之间,关系亲密,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处境,于是没有隔阂,没有防卫,没有陌生,比之亲兄妹之间更多了层自然自在,我们无话不谈,打闹嬉戏,无所顾忌。说句好听的话,是亲密无间,说得不好听,这是臭味相投。

我们最喜欢去唱歌的地方是梦情歌舞厅,最喜欢去吃饭的地方是五一煲仔店、肉香火锅城,最喜欢泡的网吧是黑客帝国,最喜欢玩的游戏是金庸群侠传,最喜欢听的歌是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

第一个月工资领到手的时候,虽然只有四百元,但对于自己的第一笔钱,还是够兴奋的,何况那时的工资普遍也就七八百,上千的就叫高薪了,我不干活还有这么多,我已经很知足了,只是太不经花,当我一两天就又变得身无分文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收入真的是太少了。

我第二天就去租了一间房子,位置并不偏,在城中的地方,只是还要上一个很陡的坡,里面都是些旧房子,所以很便宜,才一百二十元,我的东西很少,只是一床被子,几身旧衣服而已。

说起衣服,我只买了一套新衣,那衣服还是那倩督促我去买的,话说打球后过了几天,那倩叫我吃饭,吃完饭的时候,说:“你的头发也应该去剪剪了,走,我带你理发去。”说着不由分说拉了我的手就走,我在读书的时候对性别的感觉特别敏锐,也许是从小学时就养成的风气吧,那时若和女孩子说句话都会被男同学集体笑话,所以总会在和女孩子交往时感到羞涩,甚至窘迫,直到后来开始谈恋爱,可是那时我和那倩的感觉,却好像两个要好的哥们,言语随便,行动热烈,也许是那倩的活泼和开朗感染了我,想起读书时候她的文静,三年多的时光,她的变化真让我刮目相看。

我们走到人民街前面的理发店去理发,人民街那里前面一排都理发店,可是地板上却看不到一根头发,看到那倩和我进去,店里的两个女孩掩嘴而笑,后来一个女孩拿起剪子开始帮我理发,可是我看她那生涩的动作,却似乎根本就不知道理,她拿着剪子,就像狗咬刺猬无法下嘴一般,左剪一点,右剪一点,等剪完一看,我的头还真像只刺猬一样了,乱糟糟的,后面传来那倩掩饰不住的大笑声。

“你是怎么理发的?身为理发师,理出这样的水平,惭愧不惭愧?”那倩又怒又笑的说她。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