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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狂风暴雨(7)(1 / 1)

a检查了下手枪的弹夹,冷冷的走在漆黑的防空洞中。他的步伐,有些沉稳,有些缓慢,有些沉重,这是一条踏上复仇旅途的不归路,他没有第二个选择,任何阻挡在他面前的人,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都将会比他先死。

跟随癞子三的六名亡命徒,发觉癞子三已经远远地抛开了自己,独自去了最前方,本能的加快了脚步,气喘吁吁的加快前行。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刚转角依稀看到了前方出口处的月光,结果却遇上了迎面而来,面色冷酷的a,一时大脑短路,愣了一下。在他们印象当中,癞子三虽然不受欢迎,但毕竟是他们一群人中的佼佼者,就算不敌a,短时间内,也不会命丧黄泉。所以,他们下意识的认为,只要加紧脚步,率先遇到的,一定是癞子三,而不是a。因为他们相信,癞子三就算出再大的危险,起码也会开枪预警,而不是无声无息的消失。实际上,他们的想法没错,癞子三确实没有那么容易杀,只是无奈,天生一物降一物,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取巧计谋都成为白纸,一捅就破。癞子三所谓的强,是强在追踪,逃窜,陷阱,布局方面,而非单挑格斗。世上任何人都有弱点,都有缺点,只要能避其锋芒,攻其软肋,癞子三根本不足畏惧。死亡,是必然的。

“杀了他……”,不知是谁率先反应过来,惊恐的扣动了扳机,血花绽放,子弹横飞,惊恐的火舌,在黑暗中格外醒目、刺眼。可惜,高手相争,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是有备而来,专为杀戮所存活。一个是毫无防备,仓促对敌,高低胜负,一触即判。六具尸体,全部睁大了眼睛,直挺挺的仰面朝天,一副不能相信的狰狞表情。子弹穿过探照灯,射入了他们的脑壳,同一位置,同一部位,同一死亡方式,只有高手,而且是真正的杀人老手,才会具备的杀人特点。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不可能会死的这么惨,甚至连对方一块皮都没擦破。可时光不能倒转,相信许多过了三十岁的人,都会想到过去,自己错过了多少难得的机会。

a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露出了不屑的残忍冷笑。用枪的近身混战,不是射击大赛,也不是狙击暗杀,如果举枪瞄准,那转瞬之间,看似不过短短几秒,却会让自己命丧黄泉。精通cs的人都明白,如果你拿着一把枪,转角遇上敌人,这时考验的,是你对于枪的感知、感觉,说通俗点,就是甩枪,而不是瞄准,因为对方若是高手,你瞄准的时候,够爆你几次头了,游戏尚且如此,更别说现实当中。他们六人,技不如人,死的不冤。

野熊正带着六名亡命徒,顺着防空洞的正路追赶,猛然听到了枪声,顿时心中一个哆嗦,顿感有些不妙。他外表有些鲁莽,但不代表真的胸无城府,笨蛋一个。实际上,他表面看似大度的让癞子三和掏蛇仔先选路,暗中却早拉拢了亡命徒中战力最强的六名打将,跟随在他身后。只是,癞子三和掏蛇仔见到自己可以先选,下意识的选好路带人就走,却忘记了,将是兵的骨,兵才是将的武器和根本,一名战力极强的手下,和六名废材,根本没有可比性。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阴险高明,既展现了大哥风范,又树立了高大的形象。实际却根本不担心癞子三和掏蛇仔会遇上a,因为a的战力他明白,即使遇上,以掏蛇仔和癞子三以及他们手下的实力,也只能拖住a,或紧追不放,至于杀吗,那当然还是要他亲自来。不过,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好歹坐在同一条船上,都是一条绳上拴的蚂蚱,他也不想癞子三或掏蛇仔真的出事,毕竟人若都死光了,那剩他一个光杆司令,还什么大哥不大哥的。所以,听到了枪声的他,疯了一样带领六名打将,拧头就向癞子三追的那条路奔去。因为他知道,这明显是混战当中才有的枪声,而不是追击中开枪。这区别可就大了,若是追击中开枪,那说明癞子三一伙暂时没事,只是在追击,可若是混战,那就说明癞子三一伙已经追上了a,和a正面生死较量,那后果,只有天知道了。人与人之间,一山难容二虎,勾心斗角在所难免,可要顾全大局不是。为什么自古汉人被少数民族压着欺负,还不是因为少数民族内部争斗再惨烈,一旦打汉人,马上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汉人吗,顾全自己就可以了,顾全什么大局,不破坏大局就不错了。

掏蛇仔没有像野熊想的那么多,他的为人,有些冷血,属于对感情极度麻木的类型。这世上有些人,心确实是冷的,没有一丝温度。这倒不是说他们品性一定不好,只是确实有许多人,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什么都不在乎,吃什么无所谓,爱不爱的不在乎,有没有钱都不当回事,生离死别也哭不出来,感觉不到一点悲哀。仿佛看淡了生死,看破了红尘,这种人和得道的高僧不同,高僧所谓的看破,确身负使命,游历于红当尘,点化度化世人,而现实中这些冷血的人,其实得的是一种心理疾病——厌世症,他们存在的意义,要问心理学专家,普通人很难理解他们活着是为什么,或许只是为了看一眼每天清晨升起的太阳,或许只是为了等死,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死不了,谁知道呢?反正掏蛇仔就是这种类型的人,他并不是为了钱才加入的,他只是一个人呆久了,从没到过别的地方,所以想出来走走。他也没曾想过要争夺大哥的位置,只是不喜欢看人脸色,听人指挥。矛盾的复杂体,性格极难准确分析。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种人是不会明白生命意义的,他们不但不尊重别人的生命,也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他们并不一定是什么大奸大恶喜欢杀人的危险变态,只是觉得杀人没有什么不妥,压根就没有一丝觉悟和罪恶感。不过,不管掏蛇仔如何亡命,强不强要看和谁比,a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好戏才刚刚开始,没有复仇之前,他是不会允许自己死的。

杀死了三分之一的追击者,a的面庞,依然没有一丝表情。他缓缓弓下腰,拾起一把把长短枪、弹夹,放入怀中。甚至说,连对方怀中装的牛肉干、大饼、香烟、现金、烧酒,都没有放过。他不节俭,没有捡垃圾的习惯,只是独在他乡为异客,武器弹药,能省就省,生活必备品,能拾就拾,不然用光了怎么办?多少罪犯都是抱着侥幸心理,结果一出现就被抓个正着,成大事者必须要忍。

天空依然黑暗,遮住了一颗颗摇摆灿烂的繁星。一切都在a的预料之中,他知道,枪声过后,剩下的人会马上赶到这里,可他并不怕暴露,这里的地形,他已经了如指掌,太熟悉了,而熟悉地形的猎人,才是称职可怕的杀戮者。君不见我党靠什么战无不胜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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