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植保小说>都市言情>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第二百五十六章 狂风暴雨(6)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五十六章 狂风暴雨(6)(1 / 1)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三条岔路,每一条都有可能是a逃跑的路线,选哪一条路追赶,完全凭自己的感觉。人,愿赌就要服输,路是自己选的,无论对错,都只能承受这个结果。掏蛇仔带着六个亡命徒,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的岔路,大步向前跑去。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都会养成一些习惯、爱好,比方说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喜欢哪个数字,喜欢什么颜色,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臭豆腐味道再好,你也不能逼着人人都爱吃。掏蛇仔对于左这个方向,有着特殊的偏爱,因为他是一个左撇子,所以,他喜欢左,左就是他的吉祥方向。不过,通常选吉祥方向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或许掏蛇仔会是个例外,谁知道呢?

徒步追杀,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活,一个追,一个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追上。被追的人痛苦,追杀的人也不见得好过。速度太快,人得体力有限,铁定不持久。对手毕竟不是街头小偷,鼓足了劲追就好,若不注意有效分配体力,那谁杀谁还不一定呢。速度要是太慢,则容易半途而废,被对手逃脱。所以,掏蛇仔的追赶速度,不快不慢,颇有规律。做任何事,都有一定风险,掏蛇仔不是不知道,如此黑夜,若不小心翼翼的缓慢前行,会很容易中埋伏、偷袭,可追杀就是追杀,前怕狼后怕虎的人怎么可能追上目标。所以,他非常狡猾的,让两名亡命徒在前面带路跑,自己则躲在队伍中间,仿佛一条隐藏的毒蛇般,狰狞的露着獠牙,紧紧咬住猎物不放,既不着急吞食,也不会放弃。可惜,他追了半天也只是和空气碰撞,压根没看到对方的影子。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不到不一定是坏事,命若是没了,所谓的老大头衔不过是神马浮云。

癞子三的笑容,有些阴险,有些残忍。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他选择了右边的路,然后小心翼翼的谨慎前行,不是随便赌运气那么简单。因为事实上,他确实清楚地知道,a是从这条路逃走的。富贵险中求,虽然a把防空洞观察个仔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气味,可气味会随着时间变淡,除非……癞子三是一群亡命徒当中,最精通追踪的。他的宝贝老鼠,比狗的鼻子尚且灵敏十倍,怎么会分辨不出哪条路上气味最重。通常,气味最重的地方,铁定是目标的藏身地。癞子三在赌,赌野熊会装出大度,让他和掏蛇仔先选,而所有人都知道,掏蛇仔喜欢左,铁定会选左的。既然如此,那a就落入了他的手中,只要杀了a,他就是大哥,从此,所有人都要听他的。至于a的实力,他毕竟带了六名好手,以众敌寡,他又有宝贝老鼠带路、预警,等于说断了a躲藏、偷袭的机会。况且,癞子三住在偏远山区,常年都是和野兽争斗,遇不到几个真正的对手,有些夜郎自大,他非常渴望和a一战,即使失败又如何,他不相信,自己真的不如a。

从小在生死边缘长大的人,对于危险,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本能的感知。a躲在屋顶,满心盘算着,要从天而降,给追杀他的人来一个惊喜,可一股极其危险地感觉忽然涌上心头,他的身体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这种感觉并不陌生,以前,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旦暴露,即会出现这种感觉。他想不通,对方是怎么发现他的。可他相信自己不会感觉错,他没有犹豫,立刻向前方跑去。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未必是真的,只有你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这就如同恋爱,不管朋友、亲戚、父母,如何推崇对方,不管看到的人如何优秀,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这又不是买衣服,只要质量、款式、价钱、品牌好,就可以买回家穿上。爱情不是买卖,勉强不会幸福的。当然,若追求物质要房、要车、要存款,那和谁结都一样,条件符合就好。

a的忽然逃窜,犹如在寂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深更半夜,静的都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更不要说赤裸裸的脚步声了。癞子三带领的六名亡命徒,刚准备开枪射击,即被癞子三出声制止。国家的军队系统,尚勾心斗角,讲究军功,更何况一群发了毒誓,下了赌约的亡命徒。癞子三其实并不在乎什么大哥不大哥的。只是这世上没人喜欢被人指挥,没人喜欢做人马仔。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能当上官,谁愿看人脸色过活。癞子三左手拿着小型连发弩箭,右手拿着一把五四手枪,弓着腰,宛如一只大老鼠,瞬间冲到了最前方,速度极快,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即远远把六名亡命徒甩在身后。看不见得敌人,是最可怕的,可若是正面交手,癞子三根本就不相信a能杀了他。这或许有些狂妄,但绝对不能说有错。作为一名能和武字沾上边的男人,必须要有虽千万人吾独往矣的精神,若连这种精神都没有,如何能成大器。亮剑,是取自武者侠客的一种精神。若是对手强大,即胆怯害怕,不敢应战,不相信自己能赢,那其成就充其量,不过一欺软怕硬的打手,成不了大哥。

a的面色,一变再变,有些冷酷,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他已经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知道有一名高手,正在快速向他靠近。猛龙不发威,你当它瘸腿的蜈蚣,对手如此狂妄,竟然敢单枪匹马先行杀到,那若避战,岂不是太没有风度,太让人失望了。a加快了步伐,把癞子三身后的六名亡命徒,远远甩开,一直跑出了防空洞口,然后忽然止步,手中紧握匕首,双眸充血,宛如一匹受伤的恶狼,狠狠转过了头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本来,a是打算逃跑的。既然已经暴露,那就等于失去了杀死对手的机会,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勉强撑面子,只会坑害自己。逃跑,是最佳的选择。可没想到,对手竟然如此狂妄,给了他一个机会。只要在六名亡命徒赶到之前,杀死这名高手,拾起这名高手的武器,那一枪在手,其余人不足为惧。当然,实在打不过,他还是可以接着逃跑。欲学杀人,必先学逃跑。这就像欲练神功,必先练挨打一样。逃跑不丢人,游击战也不主张和敌人硬拼,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过,一把匕首想要对抗先进的手枪,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a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趁手武器,弓下腰拾起了两块半个拳头大的石块,用手掂了掂,试了试手感,露出了残忍的微笑。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钢琴弹得好的人,若想学吉他,要比普通人速度快十倍,甚至更高。同样,若是精通一门暗器,那再使用别的暗器,可以说手到擒来,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a精通飞刀,可以准确的命中敌人的喉咙。石块的准确度虽然没有那么高,可打中敌人的脑瓜,还

(本章未完)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