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清淡,肉已经被处理的失去了肉味,并且厨子一直游说,猪肉是民间的贱物。
等到北地,洛王发现他极其喜欢重口味的吃食,尤其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爽快感,让他很是欢喜。
林月纱吃了一块坛肉,赞不绝口。
坛肉的灵魂是卤汁,若是把老卤水留着,多卤几次,那味道更绝。
坛肉见底,洛王不好意思和工匠抢食,打上林月纱碗中坛肉的主意。
“林丫头,你多喝汤。”
洛王的潜台词是,多喝汤,喝饱了就不用吃肉了。
“叔父,这酸菜汤实属好喝。”
这和北地名菜酸菜五花肉不同,酸菜汤的味道清淡,但是和坛肉搭配在一起解油腻,绝配!
“对了,我这有两封信。”
洛王趁着林月纱不注意,筷子快速地抖动,把一块五花肉夹到自己碗内。
林月纱一脸黑线,假装没看到,问道,“是家书吗?”
“嗯,齐小子的信和徐达的来信。”
只不过,齐衡的信只有一张纸,薄如蝉翼,而徐达的信,一个信封没装下。
啰嗦,符合徐达的做派。
“给我看看吧。”
林月纱放下筷子,拆开齐衡的书信,龙飞凤舞,只有四个大字,“安好勿念”。
字数少,含金量高,林月纱准备回个更短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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