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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这比蜜儿甜(1 / 2)

沈霄慢慢收回目光,掌间合上一册话本。

要说从前叫他看此类异闻书,定是不屑的摇头笑过。如今切身体会,和沈翎互换身体这等子糟心事,真叫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呀,沈九,你还识字啊?当真是个家道中落的小公子呢。”常喜见状,凑过来一惊一乍,直吵得沈霄走到另一边好避开她。

赵清淼还在楼上,房门紧闭,也不知谈成没有。

沈霄别过脸,见窗外沿墙根冒出的一朵野花,上头停了一只蜜蜂,收拢了翅膀一头钻进花蕊中,过一会就重新钻出,毛茸茸的细腿上沾满了花粉。

他自觉无趣的压了压嘴角,眉间隐现不耐。

怼天怼地的摄政王成了个无所事事的小厮,整日跟在女人后头跑,不晓得皇陵里的列位祖宗,是不是气的要诈棺了?

“此事就这么定了,多谢老板成全。”

“客气客气,赵小姐慢走。”

赵清淼转身,施施然的走下楼梯,眉梢眼角带着喜色,可见事情谈的**不离十。

三人前后走出云梦斋。

沈霄落在后头,忽生一种被人窥视的不自在感,顿了脚步猛一回头就见楼上有个房间,窗户半开不开,有道黑影一晃而过。

他眼神立马暗了暗:有些古怪啊。

屋内,福三站在窗格阴影一侧,从缝里偷摸盯着外头的大街,见赵清淼一行人走远了,才长舒口气,冲着书案后坐着的人道:“二公子,人走了。”

王钰正埋头奋笔疾书,待他在宣纸上写完,才将毫笔搁回笔架。他眼皮一抬,正要开口,却被福三抢了要说的话。

“赵二小姐,怎么到云梦斋来了?”

福三是个机灵的狗腿子,与自家主子有种‘不用你说就知道你要说什么’的默契。

王珏一身雀蓝底提纹缎衫,芝白锦裤,簪玉冠,性子淡薄的不像个少年郎,素来一句话说完憋不出第二句的主。

要说这王二公子不待见赵家兄妹,其实并非厌恶。他本来就不爱与人攀交,母亲王氏又十分不喜,常说他们兄妹身上带着晦气,接回来不定是丧门星,更不准王家姐弟与赵家兄妹玩耍在一块。

王珏咬着手指琢磨,有人敲了两下房门,得了应声就走了进来。

云梦斋老板拾袖作个揖,“白玉先生,有件事,我想与你商量一下。”

“老板。”王珏将手中的一叠宣纸放进木盒,连眼都懒得抬了道:“你如何赚银子是你的事,要敢把我的事往外说,咱们的合作就此作罢。”

老板一听他这么说,急忙上前摆手解释:“不会不会,白玉先生放心,你的事我是一个字也不会说出去的。”

“你们王记宰客啊?昨儿个墙上的菜可不是这个价,今儿怎么多了两文?”

“哎哟瞧客官说的,您有所不知啊,东市那边的过街桥这两日走不得,我们厨子都一大早赶去西市买菜,加上楼里请了说书的,自然要涨一些了,各位多多体谅啊。”

“小二,我的臊子面、辣子鸡呢?”

“来了来了!”

台上,说书人是个白面书生,着枣红褂子长衫,摇着纸扇。他清清嗓子,开个花腔:“多谢诸位捧场,您吃着喝着,且听我来讲个故事。”

待客人把目光投到台上,他将纸扇慢慢拢在掌间,把醒木往案桌上就是一拍。

身后坐个女徒弟,抱着把三弦琴,右手虎口的莲花乐一拨,弦音悦耳。

“说从前,有一个瞎眼的琴师。”

底下人来的不少,有些是熟客,有些是头回来王记。

窃窃私语的。

(瞎了眼还能弹琴?艺高人胆大,盲弹呗。)

说书人笑笑,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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