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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开始练拳(1 / 2)

就我前世对付恶霸地主的经验,哈克男爵这样的人,一旦招惹上就跟狗皮膏药一样,什么样的下流手段都会使出来并且乐此不疲,要让他老实,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一劳永逸的宰了他,另一个就是要让他感到恐惧,恐惧到不敢再来找珍妮和马克的麻烦。

换上我精心准备的全黑夜行衣――我早就想尝试一下前世武侠小说中那些大侠穿着夜行衣飞檐走壁,斩奸除恶的滋味,不?在法制社会中,我空有一身功夫也只能在公园里修身养性,没有机会一尝快意恩仇的滋味。本以为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想专生异世,在这个世界终于可以让我宿愿得偿了。

于是我背着弓箭,开始了我的第一次行侠仗义。可是,来到大街上以后,我发现我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

首先,作为有着艺术之城称号的撒尔王国首都,崔斯特城城区中心即使是在夜晚,也是灯火通明的,街道上来往着忙于参加各种沙龙的贵族――难怪白天上街很难碰到贵族的身影,原来他们都在补眠。一身黑衣在这个不夜城中就好像一群白天鹅中的乌鸦一样显眼,不?这倒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我灵巧的身法和迅捷的速度,足以让我象最高明的盗贼一样潜行在灯火照不到的黑暗中,某种程度上这也增加了行侠仗义的乐趣。

可是第二个问题就严重了,因为我根本就想对珍妮和马克隐瞒我的行动,导致我忘了打听哈克男爵的住所,没错,我迷路了。

不过不得不说我是幸运的,虽然崔斯特城里有无数的贵族,但是能象哈克男爵这么俗气的贵族倒也是独一无二的。不过当然不是我的嗅觉竟然发达到能嗅到俗气的味道,虽然我们有很多的形容词来形容俗气,但是不得不承认,俗气是比氧气,氮气等自然界中一切气体更稀薄,更微茫的一种气体,不过俗气倒是有个特性,使之能够被辨识――既是一切自认为不俗气的都会躲避俗气。

就像磁场虽然不可知觉不可触摸,但是只要有铁屑,就会清晰的现出原型,所以当我发现近乎有三分之二的贵族都不由自主的避开某个沙龙的时候,我就确定了哈克男爵的位置,很简单,不是吗。

我跟踪哈克男爵来到他的家,那是一幢两层的别墅,别墅的花园倒是有人经常打理的,这很明显,当看到花园里无论什么植物都呈现出很规则的方形和圆形,并且都保持在同一高度的时候,你也会发现。

在离别墅一条街的一个房檐上,精灵的真实之眼让我很轻易的就锁定了哈克男爵肥硕的身形。杀了他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如果哈克男爵白天刚在珍妮那里吃了亏,晚上就死了,那么不论他们有没有证据,都会拿珍妮和马克来发泄愤怒。所以威吓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我缓缓的搭上了一只没有箭头的箭,贴着哈克男爵的鼻尖射入了他身侧的墙上,我看见哈克男爵一屁股坐到地上,传出杀猪一般的惨叫,那叫声即使在我的位置也听得一清二楚。

可以看见整个别墅都乱作一团,好像被桶了一棍子的马蜂窝一样。我还看见哈克男爵受惊过后暴跳如雷的身影。

看着天也快破晓,我也就撤退了。不过这才不过是个开始,当一个人受到威胁的时候,往往先会感到愤怒,而不是选择退缩。

第二天我来到的时候,哈克男爵的别墅明显防卫力量增加了很多,这次,我释放出自然之力,悄悄的潜入到哈克男爵的卧室,做了个拉索直接套在他的脖子上,然后从容退走。

第三天,拉索变成了悬在头顶的匕首。第四天,哈克男爵就不敢睡觉了,这次我的箭则是直接对着他两眼之间去的,只不过在碰到他油皮之前,箭画出一个弧线险险从他面前掠过。第五天,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一直看着哈克男爵批挂着全身铠甲,整个别墅的窗户上都上了铁栅栏。

一直到第七天,哈克男爵都没有敢继续睡觉。我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就在他门前留了一封信:不许再打扰珍妮和马克。

解决了这个麻烦,日子也就过的很平常了。马克的进步速度依然很快,短短三个月,他的腿步力量就已经达到一个基本的入门标准,现在马克走路的时候,步履稳健,脊背不动,重心一直很平稳,让我觉得可以开始传授他陈氏太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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