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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再次犯案(1 / 2)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审讯室里,周安平听到我的分析之后,连声尖叫着否认道。

我冷笑一声,嘲笑他说道:“你以为我们警察什么都查不到是吧?!‘月姐’已经被我们抓获,她什么都说了,否则我们怎么会知道你们今晚十点在老电厂后门交易呢?‘月姐’接到了‘平哥’的电话,‘平哥’说‘月姐’在公交站点动手,已经被监控录像拍下了,所以他才会这么着急让‘月姐’转移被拐的孩子……”

我话说了一半,后半句没有再说下去,谁都能听明白。

事情很简单,如果警察在老电厂后门埋伏,周安平就替‘平哥’被抓。如果没有警察,‘平哥’用500块钱保了一个平安。

“他妈的,我拿‘平哥’当兄弟,他丫的竟然拿我当挡箭牌?!我去他妈的!”周安平是个聪明人,他非常气愤,一副要把‘平哥’生吞活剥的架势。

“你应该知道什么叫戴罪立功吧,只要你积极协助我们警方抓捕‘平哥’,根据你的良好表现,我们会如实上报法院,将会对你减轻处罚。”我淡淡的补充了一句。

“我说!我把‘平哥’的信息全都告诉你们!我要戴罪立功!”

周安平十分激动地向我表态,还没等我发问,自己就把‘平哥’的所有信息都告诉了我们——

“‘平哥’的真名叫张立平,他今年四十多岁了,我们都叫他‘平哥’,‘平哥’有过前科,好像也是因为拐卖儿童。他出狱的时候已经是将近十五年前了,我和他认识的时候是在三年前。

我和他是在南江的一个车站附近的招待所认识的,那时候我刚来南江,准备找点生意做。‘平哥’就主动联系了我,问我想不想和他一起做生意。

我以为‘平哥’是一个施工队的包工头身份,就向‘平哥’询问他做的是什么生意,‘平哥’和我说他是做‘送货’生意的。

当天晚上,我们没事做,就出去喝酒,‘平哥’喝多了,这才和我说起了他的‘送货’生意……

‘平哥’之前被判过刑,当年他在老家认识了一个‘小姐’陈英,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同居住在了‘平哥’光纤厂的宿舍里。有一天陈英把‘平哥’带到了镇上,指着马路边的一个小男孩问‘平哥’能不能帮忙把这个孩子卖掉。

当时小男孩是被一个女人抱着。陈英说,那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是自己的老乡。

两、三天后,陈英抱着小男孩来到‘平哥’的宿舍。‘平哥’找‘吴哥’帮忙,寻找买主。那一次,‘平哥’和陈英见到了男男女女共4名买家。

事后,陈英从买家处拿到了9000元左右的‘抚养费’,还分了‘平哥’2000块钱。

令人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半个多月,‘平哥’便被警方抓获了。同年的7月,‘平哥’因拐卖儿童罪被南江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平哥’在狱中减刑了两年,四年之后刑满释放。

他在当地的火车站招待所居住,店老板听说‘平哥’因为拐卖儿童坐过牢,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个一个‘行里人’——‘梅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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