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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袭人的小心思(2 / 2)

脂批则提到,袭人出嫁是无奈的,临走时留言“好歹留下麝月”。她与丈夫蒋玉菡在贾家落难后一起资助了宝玉宝钗夫妻(花袭人有始有终)。

不过在石头记众多的女性形象中,袭人是受非议比较多的一位。有论者以为袭人老于世故,机心深重,是一个奴性化的人物,甚至认为晴雯之死乃至大观园被查抄均应归罪到袭人头上。

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细读石头记中的第七十四回,就会发现,在王善保家的告倒晴雯之前,王夫人根本不认识晴雯,甚至连晴雯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对晴雯的唯一印象也只是“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完全是晴雯自己的原因,试问,如果是袭人害了晴雯,怎么王夫人之前会对晴雯一点印象也没有?

另外关于袭人的章节描写非常之多,曹雪芹在描写袭人这个人物时常常借助书中人物来反映,特别是宝玉之口,时常对她流露出一种亲近欣赏之意,如第20回宝玉问麝月,你怎不同他们玩去?麝月说:“都玩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宝玉便感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足见创作者对袭人的好感。

如果袭人真是站在封建卫道士的立场上,成为曹雪芹精心营造的这个“金陵十二钗花名册”的破坏者之一的话,作者对袭人的这种亲热的情感如何解释?

袭人与黛玉的生辰在同一天,而农历二月十二是花朝日,万花之神的生日。

第六十三回怡红院开夜宴,众女儿抽花名签,都象征各自的命运归宿。袭人抽的是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个字,还有一句旧诗:“桃红又是一年春。”此外还有这样的描写:“杏花陪一杯。坐中同庚者陪一杯,同辰者陪一杯,同姓者陪一杯。”而大家算下来,香菱、晴雯、宝钗是同庚,黛玉是同辰,芳官是同姓,刚抽了杏花签的则是探春。

此花签再次暗示在作者心中,袭人有其特殊性。黛玉、宝钗同列“金陵十二钗”正册首位,香菱列“金陵十二钗”副册首位(另:香菱的年龄是连自己都不记得的,花签明显是有意为之),晴雯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首位,芳官的名与姓明显表明她为“余者”之代表。

陪袭人一杯的众人结局都为悲剧,香菱结局是“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晴雯是被冤枉而死,宝钗是“金簪雪里埋”,黛玉按本回李纨所说“不得贵婿反挨打”隐含八十回后黛玉曾被责打。芳官则出家为尼姑,探春被迫和亲,显示出袭人的花签是一个“万艳陪悲”的特殊花签。

探春的特例陪杯或暗示后文中袭人与探春的命运存在相似点。

这也是书中一个典型范例,周瑞家的送宫花时瞧见了香菱,便脱口而出:这模样看着倒像是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也在侧面映衬着秦可卿和香菱有着类似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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