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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唱歌,要自己起头(1 / 2)

“六六六啊,八匹马啊,五魁手啊···”

酒这东西,一旦喝到份上,就刹不住了。

此时,高华和孙小溪还有金玲已经打成一片,不,应该说是喝成一片。

一边大声划着拳,一边大口喝着酒。

一旁的王有作一脸黑线···

他没有喝酒,不是他不喝,其实他酒量极大,但是自从在地府喝醉酒被小蝶的美色迷惑,导致差点无法还阳之后,他就再没有喝过酒。

而另一边,汁汁看自己的姘头高华和另外两个女人喝成一片,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也是心中醋意大生,转头就跟捣了自己两个乌眼青的谌奇拼起酒来。

汁汁混迹酒吧多年,对自己的酒量极度自信,想要在酒场上将谌奇放翻,一来报复高华的冷落,而来报复谌奇今天的莽撞。

“帅哥,我们也来喝吧?”汁汁侬声软语,举着酒杯靠近谌奇。

谌奇来者不拒,和汁汁一杯一杯对起来。

王有作此时已近后悔邀请高华和汁汁过来一起坐了。

在酒桌上,对于一个不喝酒的人,看着别人喝酒吹牛,其实是一种很大的煎熬。

王有作此时就正在受着这种煎熬。

汁汁一边和谌奇拼着酒,一边用眼瞟着高华,只见高华和两个女人有说有笑有打有闹,酒杯里的酒不由得下的快了起来。

没一会儿,桌上就没有几个清醒的了,整个门口听不见别人,就听见他们几个在飞扬跋扈的吆喝。

汁汁已经醉了。

醉眼迷离,此时她眼中的谌奇,突然变得高大壮起来。

又联想到今天他在鬼屋中大杀四方的那种霸气,汁汁瞬间迷乱,看谌奇的眼神也变了。

“这种壮汉,才是我的菜呢。”汁汁内心暗道,脸上火烧,醉酒的脸红很好的掩盖了脸上的绯红。

桌子底下,汁汁褪掉凉鞋,用一只光滑可爱的小脚,慢慢的向谌奇的方向移去。

她眼望着谌奇,将小脚慢慢往前移动,突然,她的脚碰到了一只脚上,她抬头一看谌奇,只见谌奇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醉醺醺的在那里低头嗤笑,不时还发出嘿嘿嘿的声音。

“嘿嘿,找到你了。”汁汁也是眯着醉眼暗笑。

她用小脚攀上那双脚,脚趾微微勾了勾。

当着自己的情人,在桌子底下勾引其他男人,想想就刺激。

汁汁的呼吸微微加重,做底下的动作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谌奇,抛着媚眼。

可是谌奇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她的媚眼都抛在了虚空。

那布灵布灵的大眼睛,配上眼睛粉底下透着的隐隐淤青,别有一番风情。

“哼,反应迟钝!”汁汁内心嗔骂道,“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汁汁银牙一咬,骂了一句谌奇,又给自己加了一把劲儿,继续搞!

一边想着,脚下一边用力,顺着那双脚就往上爬了上去。

而此时的坐在谌奇旁边的王有作,两眼大瞪!

王有作(⊙⊙)

卧了个大操蛋,这是什么情况??!!

他感觉到桌子底下有一双脚!

那双脚,在挑逗自己!

“妈妈呀,这是飞扬的感觉···”

王有作不知道那只脚来自谁,于是望向桌子对面,他知道一定可以从眼神中捕捉到脚的主人。

他的对面,是孙小溪和金玲,还有汁汁!

汁汁没有在看自己,何况她还是高华的女人,而此时高华就坐在她的旁边,一定nbp;不是她,排除!

王有作率先把汁汁给排除了。

嗨,就是这么准确!

而金玲正在忙着和高华划拳拼酒,正在酣畅淋漓之中,场面热烈激动,高华大光着膀子,露出浑身的肥肉。

而金玲也激动的不得了,要不是有人拦着,估计也能脱了上衣和高华拼!

“嗯,肯定也不会是这疯女人!排除!”

王有作轻微一摇头,又排除了金玲。

就剩下孙小溪了!

虽然孙小溪此时没有在看自己,正在低头和一只烤大猪蹄子战斗,满嘴冒油的样子。

王有作记得,福尔摩斯说过,在排除了一切不可能之后,剩下的那个,无论多么不可思议,也一定就是正确答案。

现在,关于那只脚的主人,他兀自排除了汁汁和金玲,剩下了就是孙小溪了!

“嘿嘿,就是你这个小妮子!”王有作心中笃定的下了定论。

他望向孙小溪,此时孙小溪的余光突然意识到有人在看她,抬头一看,居然是王有作。

想到自己抱着一只大猪蹄子啃得样子,确实太不淑女了,可是架不住这大猪蹄子它,它香啊!

就是很尴尬!

孙小溪尴尬的冲王有作笑了笑,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大猪蹄子,将王有作和大猪蹄子对比了一番,最终还是后者取得了胜利,然后又冲王有作尴尬一笑,猛地低头又对着大猪蹄子下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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