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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完达山一号(1 / 2)

一身水墨色衣物,清秀俊朗的面孔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出完美的侧脸,一双修长洁净的双手不时遮挡着阳光,有一股书生气质;

乌黑靓丽的长发,除了在前面留了两缕刘海儿,其余的全都整整齐齐地梳在后面,用绳子扎了一个长长的马尾。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收集起来的头发搞个发套,长度缩短了不少,不过这种发型有一种男儿硬朗、潇洒如风之气势。

不得不说,卖相极佳,气质迷人,宛如从画中走出来的美男子,又好似那不施粉黛的绝色佳人,一根绳子照样吊打那些所谓的花样美男。

同时,这也是一个潜在警告信息——可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想一想一个人翻山越岭的,走了这么远,又是风餐露宿、强盗精怪的,说自己是普通人,也得有人相信啊!

当然,毕竟也是一个士子举人,身后的书笈必不可少啊,这可是书生的标配啊!

书笈可是书生背在身后的带个棚的箱子,一般书生赶路求学的时候,用与放置书籍和笔墨纸砚等物品;

或者郎中上山采药会用到的背篓。书生上京赶考时背着书箱,里面放着行李衣服食物等,还能防晒、挡雨。

由于这一般的书笈不怎么防雨,随身携带着的笔墨纸最怕湿了,不得不用书箱遮雨。

而且在书笈有一个可以类似于小伞一样的装置,在雨天之时可以遮风挡雨,在烈日炎炎的时候可以遮阳!

背着书笈,丁廷岳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倩女幽魂》里面的宁采臣!

不过人家背的是笔墨纸砚,自己背的是一只来自东北的橘猫,人家堂堂山君,总不能牵着亦或是抱着吧?

肩上趴着,那就更不行了!

一是感觉怪怪的,二则是肩膀受不了。

当然,这些天过去,倒是和吊睛白额山君熟络亲近了不少,丁二少善于交际,山君估计也是长时间一虎修炼,憋的难受。

毕竟,两者一人一虎也没有什么坏心思,没有什么利益冲突或者图谋不轨之类的。

山君虽然愤怒地喊着“我要呲了你们”,但血气再旺盛的尸体(人的),看都不看一眼,而目前丁二少对山君而言,最值钱的是就是那一身血肉。

至于丁廷岳,他也没啥图谋的,他又不想穿虎皮大衣、喝虎骨酒,吃虎鞭补身…………

不过,在修炼之道上,彼此之间倒是交流了不少,双方也是各取所需。

“虎兄,我感觉你需要换一个名字。”

一边走着,一边聊着,倒也是挺悠哉。

“山君不好吗?”

“山中之君是很不错,但未免有些烂大街了,山君可是千千万。”

“嗯,说得有道理。”

书笈里传出声音,继续询问道。

“你是士子举人,你觉得起什么名字最好?”

“嗯……”

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语气非常坚定地说道:“我感觉完达山一号这个名字非常不错。”

“完达山,一号?”

“这名字,怎么如此怪异?”

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惑。

“万达山,虎之圣山,绵延千里,高耸入云,峰峦雄伟…………”

反正是一个敢忽悠,一个敢信,不信也得信,毕竟后者除了从东北千里迢迢地跑到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宅虎,一直都在做山大王!

“而一号,就更不得了!”

“所谓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别人之会记得第一,谁会记得第二?”

山君点点头表示赞同。

“你可知,天下最高的山是珠穆朗玛峰,很少有人知道第二高的山是乔戈里峰,第三高的山是干城章嘉峰…………”

它知道个鸡儿,但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不愧是士子举人,如此见多识广、学富五车。

“我之廷字,乃天元之中,我之岳字,乃天下最高峰。廷岳两字,乃天元顶峰…………”

“好。”

虽然听得一知半解的,但是却有一股豪气冲天之意,令人从心底里升起一股豪迈之气。

其实,按照通俗易懂的说,就是第一决不拿第二,第二、一定拿第一;处于最中心的天元,又立于最为高耸的顶峰。

“而你的一号,自然是山中之君的第一,它们只是君王,而你是帝王,大帝之王。”

吊睛白额山君感到气血上涌,好像要燃了起来,脑子都有些不好使了,毕竟都要烧糊了,狠狠地握住拳头。

“好,我以后就改名为完达山一号。”

在吊睛白额山君,不,是完达山一号的眼中,完达山在丁二少的大忽悠之下已经成了虎之圣山发源地,就像是那第一个朝代夏朝一样。

而一号,更不用说了,所有的山中之君的君王,那就是帝王,大帝之王,怎能和三葬法师的四大圣僧之首有点异曲同工?

这就很有意思了,起了名字之后,那可是相见恨晚啊,确认过眼神,是同一类人,都是要攀登顶峰,坐那高处不胜寒之人。

那可真的是酒逢知己千杯少,找了一破败的茅草屋,一人一虎,在那里称兄道弟地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起来,就差没有喝血酒,拜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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