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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体面,画面,思春期(1 / 2)

时逢雨季,突然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

坐巴士,最怕这种连雨伞都来不及准备的“突然”。

人的心情也变得莫名的低沉。

女孩放下了手中的笔记本,搁在膝盖上。

坐在巴士的里侧,手掌心放在窗外上,痴痴看着滑落的小水珠,听着雨水拍打窗台时——“滴答滴答”的声音。

感觉时间好像就此慢了下来。

眼睛渐渐模糊,思绪不受控制的飘远,记忆,也仿佛回到了爱情故事开始的起点。

她是荣州女高的,最喜欢的就是唱歌,写歌词,梦想就是能站上属于自己的舞台,唱给喜欢自己的人听。

但是在学校的每日,自己最珍惜的歌词本每次被同桌偷走,吃完午饭,送到自己面前的,是淋上草莓汁,弄得脏兮兮,软烂烂的团糊,同桌还笑着说

“看,我把你的垃圾加了果汁,现在,变得多好吃啊。”

她生气,但只会忍,实在忍不住了,就找到老师,请求他帮自己调换座位。

但老师的回答却让智英万分不解,老师对她说“智煐啊,首先女孩子要学会包容,大度!还有,我说了你多少次了,上课不要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在南半岛努力学习才能改变命运,歌手不是谁都能的!少做梦,人要有自知自明。”

我不理解,一点都理解!

对同桌,不是温柔体贴才对吗?

对同桌的梦想,不是应该尊重才是吗?

可是她的同桌,对自己简直粗鲁到了霸凌的程度。

会在休息期间,抢过自己的笔记本子,不顾恳求,当众大声读自己的歌词…

会在走廊擦肩而过时,故意靠近她,然后用力推她,直到摔倒然后嘲笑自己。

“哇——大发,演技真好!”

跟自己借文具,用完不归还,如果自己生气要讨回时,还要故意把东西扔到远处,或坐在屁股下,有时甚至会直接说自己根本没借过自己的东西。

无论何时,不管场合,挑自己的语病,嘲笑我的梦想,把自己的鞋子,和写满歌词的笔记本偷偷藏到别的地方,让我着急却根本找不到。

每日都是这样,她不理解,于是很痛苦。

甚至放学后,把自己堵在小巷里,欺负自己,撕碎我的课本,歌词本,冷眼看着自己无助的自己,孤立无援的痛哭哀嚎,她们却——放声大笑。

“呀,你们疯了吗?!”

伴着一道怒吼,视线的画面里,是一个修长的身影闯进了少女孤独的世界。

记忆中,他是个很温柔的人,那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展示如此愤怒的模样,也是这份温柔,让我觉得,哪怕wuli已经分开了,也还是不愿在内心说他的坏话。

只不过是赶走一群霸凌自己的人,随手递给了自己一张手绢。

自己的喜欢,就变得挪木喜欢!喜欢到简直就像个思春期的帕布脑残中二少女一样!

他是隔壁的荣州男高的。

校草,不仅温柔有魅力,还长相帅气,自然受到了很多自己学校后辈、前辈的青睐,当然了!拿渡(我也是)…

在所有喜欢他的女生里,我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但我一定是开朗,活泼,简单的说,就是最死缠烂打的那一个。

在学校,老师永远只会说智煐,你为什么迟到,为什么要跟陌生人亲近,为什么裙子那么短…

在自己荣高读书的青春懵懂时期,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大的——

“女孩子凡事要小心,穿着要保守,行为要检点。”

但喜欢一个人,是会不顾一切的。

那是自己第一次不小心爱上一个人,第一次穿着一点都不保守,最可爱最好看的连衣裙,第一次就像青春偶像剧里的剧情里,脑残男二在女生宿舍下为女主弹吉他那样,呵呵…

虽然,现实反了过来——

写歌,在楼下唱歌的小丑竟是我自己而已…

他曾明确地说“智煐啊,我不喜欢你。”

我也明确地说“偶吧呀,我一定要追到你。”

到后来,我甚至都数不清自己表白了多少次,也记不得自己被拒绝了多少次,但我都没有放弃,可能是这份坚持让他产生了一丝动摇吧,他最终答应了和我在一起。

我们确认关系后,周围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在她们看来,我实在太平凡了。

连身为荣州女高中,唯一志同道合,后来组成乐团的亲故,都感慨我的幸运,认为我可能把这辈子的运气,都用在等待这个男人身上了。

我极力珍惜着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和前辈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里,我都以他为轴心,不让他受到一点委屈,也不敢惹他生气,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份感情,生怕他厌倦我而离开。

我学会了化妆,也学会了如何更加的喜欢。

只是没想到的是,最后反而急于离开的那个人是我。

同样是雨天,在一间陌生的咖啡馆里,放着一首颇为伤感的蓝调,我对面坐着熟悉的他,他的身边却坐着一个自己无比熟悉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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