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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1 / 2)

从精灵爱蒂思的角度看来,在她将要说出那句话时,林熠一下子僵住了。她以为眼前年龄稍幼的俊俏少年没怎么见过大世面,耐心地噙着一抹微笑等待少年回神。

林熠的外表风平浪静,但内心有一万头草泥马驰骋而过。

——暂且抛开“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个问题,为什么时间偏偏是现在?他已经遇见高人(虽然不怎么靠谱);捡到龙蛋(虽然还没孵出来);快要被精灵委以拯救地球的重任(虽然这也跟小混蛋有关)……只要再给他一点点时间,他从这儿出去,循着以往苏妄言的路线扫/荡一番,一定能从此笑傲魔法界,得偿夙愿,成为传说中的东方不败!

但要遇见苏妄言,这掉崖捡神器、乘凉时遇前辈牺牲灌注魔力、进山洞里看到神树千年一结果的外挂主角——一想到他不在的几天里这小子应该又得了不少金手指的好处,他就各种羡慕嫉妒恨——遇见他的话,现在有的一切都会被毁掉的。

最重要的是……

林熠脑中开始循环播放偶尔瞻仰过的文——会被当成女人一样先圈圈再叉叉的吧。

想到那个画面,林熠面色发白,咬牙下了一个决定:

“尊敬的爱蒂思阁下。”

“恩?”

“你想让我替你做什么?”林熠准备拿了任务就带着龙蛋和星北闪人——天下之大,哪里没有苏妄言就躲哪里。

“其实很简单,”爱蒂思高贵地微笑,“我因为某些事不能回去精灵族,只是想请你如果路过安迪山脉的话,为我带封口信。”

“……”

这么简单?

原来的剧情里,苏妄言是直接带着龙去往魔法学院的,并没有遇见精灵这一段。乍一听这要求是很简单,但林熠推想片刻便恍然大悟——人家精灵族所在的安迪山脉可远了,横跨两个大陆,中途还要经过兽人的领地才能到达。

除了要走私精灵卖钱,谁会闲着没事路过精灵族啊?就好比在现代,哪个2傻会闲着没事路过北极不?

“当然,作为代价,我会给你报酬的,”爱蒂思补充道,“不过我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噢噢噢以身相许的戏码要来了吗?

林熠一下子来了精神,那双黑眸一下子亮了起来。

尽管自己在武力这方面老是输人一筹,但女人缘好像还不赖……第一个攻陷对象红缨颇见成效,只可惜未能趁热打铁。他本来寻思着要不要也去魔法学院泡上苏妄言的第二个妞,现在一看精灵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林熠的优点之一就是哪怕世界再现实,只要他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世界就不存在。啧,多高的境界啊。

“……这几瓶花蜜,你就拿去吧。”爱蒂思接着说,“我会在口信里加上几句,如果你能送到,我族的长老会给你生命之泉。”

“我靠,爱蒂思你到底怎么了?你是哪里坏掉了吗?!”林熠还没有反应,星北已经先一步大叫起来。

林熠心中也是惊愕万分。身为创世神——哦他怎么才想到这个名称呢,这是多么牛逼轰轰的封号啊虽然只是个披着创世神的皮行配角之实的角色——他当然不会像小白主角那样不了解“生命之泉”的用途。这可是神药!精灵族的宝贝特产,常人别说见一见了,就连听都没听说过。只有少数贵族魔法师等才会知道,生命之泉并非是泉水,而是以滴作单位的药,因只要该人有半口气在,哪怕半条腿已经踏上死神界,也能把他的命救回来,并且功力更上一层楼。十年才出一滴,是重金难求的药品。

至于花蜜,则是一种精灵采集的治伤药品,非神级,但也算是好药。直接吞食还能增长一定的元素魔力——不过没什么人敢这么奢侈。

看来爱蒂思要带的那封口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你才是发声系统坏掉了,”爱蒂思恶狠狠地看了星北一眼,转过头对林熠接着道,“选上你的理由很简单。为你烙下印记的那个人让我很是熟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该是那个人的儿子……只有他能进入我族而不会被封印排斥——有了他印记的你也不会。”

苏妄言那早逝的父亲在神魔大战时救过精灵族全族,并帮助他们迁移到安迪山脉。

林熠不引人注意地小幅度翻了个白眼。

“只有他能”这种独裁的话什么的,最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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