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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换钱(1 / 2)

十五日之期已到,陶知意这日背上了所有抄好了的书籍天刚泛白,就往镇子上赶。

可能是因为夏天来了,所以清晨的露水特别重,陶知意走在路边能够看到几乎每一个植物的尖尖上面都带了露珠,显得晶莹剔透。

她心情不错地一路哼着小曲儿往镇子上走。

今日恰好是赶集的日子,到时候她换了钱,终于不是穷光蛋了!第一件事情想的就是买点肉回去,对了还要买两个肉包子回去!她真的馋了很久,每次路过都想吃,可一个肉包子得两文钱,对于她这样的小穷光蛋来说,真的太为难她了。

脚下生风,心中有光。

陶知意快步朝着书肆的地方走去,若是书肆的老板说这书有什么问题,那她也真的是没办法了。

走到书肆的时候,陶知意发现门口有好几个人围在那不知道是在说着什么,但是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都是读书人。

陶知意左右打量了一下,也不好意思这时候往那边走。

干脆找了个地方蹲在那,等他们人走的差不多了,才出来往书肆里面去。

“是陶姑娘?”于老板见到是陶知意,连忙将眼镜戴好了。

“都抄完了?”他走了过来,见陶知意从身后的背篓里面,先是拿出了他的原册“恩恩,都抄好了,这是原册,还请于老板检查可有什么问题,我出发之前是查过一遍的,没有任何的损坏”

开玩笑,她抄书的时候都是轻轻地拿了一个东西压在上面,不抄了,又将它合起来压住,所以上面连压痕都没有。

闻言,于老板接过了这本书,一页一页地仔细翻看了,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反而跟她那走的时候毫无区别,甚至是翻看的痕迹都没有,心中不由得多了几分赞赏。“确认没有问题,不知可是十册都抄完了?”

陶知意点点头,“都抄完了,还请老板过目”她又将自己抄好的那十册书都拿了出来。十本书叠在一起还是有些厚度的,为了怕笔墨没干粘在一起,所以陶知意每抄完一页,就会给自己稍微按摩一下肩颈,等它稍微晾干一会儿。

见她居然真的完完整整地拿出来了是个册子,于老板显得非常的惊讶。

陶知意将这十册书全部都放在了柜台上面,任由于老板翻看。

于老板也是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仅仅是看了第一页,他就有些惊呆了,这姑娘的字竟然写的如此好。

他将原册书籍同时摆放在了旁边对照着看,一个字一个字地检查有没有错误。

但是这十册书全部检查下来,也是个不小的工程。于是陶知意跟于老板先告辞出去逛街买点东西。

她得去买点农药,昨日看到秧苗上面有虫子啃咬的痕迹,想来是有了害虫,种田这一关是不可避免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买杀虫药。

好在上次娘亲的布匹那边有一两银子的定金,她也不用为钱发愁。

不过她今日并没有拿多少钱出来,而是只拿了十文钱,为了控制自己乱花钱,同时也是保险起见,无事没有必要带那么多钱财在身上。

等她转悠了几圈回来的时候,发现不仅仅只有于老板一个人在核对,而是将他的儿子也叫了过来一起核对。父子俩站在柜台前,慢慢地看着她写的字。

陶知意等的百般无聊,询问了于老板可否观看这里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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