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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2)

第十九章

“林盟主演戏演得不错,大家都尊你为德高望重的武林盟主。若不是你对师父对手,我也不会这么快,看透这幅表皮下的真面目。”

“所以....想为你师父报仇么?”林少天话锋一转,夹带着不屑打量了尚初一圈,哼了声:“就凭你,好不够资格。”

“林盟主深藏不漏,甚至连师父也败于你之手,比起师父,我自愧弗如。所以这么久以来,一直未能替师父杀了你。”尚初叹口气,清清淡淡道。

“那你现在有把握杀我.....”林少天面色一变。

空气中,一瞬间弥漫起甜腻而又醉人的馨香,香味在极短的时间内扩散至整个房间。饶是林少天反应迅速,屏气凝神,仍被迫吸入了少许,身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丝疲软的迹象。

好,好你个尚初!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常人奈何不了的软筋散逼出体外!这香气,正是软筋散的味道。小子估计猜到了自己等会要杀人灭口,故意从这磨蹭,好利用这段时间恢复功力。

林少天背对着门口,一动不动地狠狠盯着尚初。嘴角紧绷着,眼睛暗沉中藏着三分狠辣,白日里武林盟主的外皮,早丢到一边了。

林少天不动,尚初也不敢轻举妄动。终于,等鼻端的异香散尽,林少天冷笑三声:“尚谷主好手段啊,恢复了内力,该为你师父寻仇了?方才与林某东拉西扯,感情是为了拖延时间。难怪一向被师弟嫌弃太过冷淡的尚谷主,愿意和我这老头子废话这么多时间。”

该放手一搏了,若弄不好,丢了性命,他就要在现实和异世的夹缝中呆一段时日了。既回不了现代,又不能容融入这个世界。尚初全身戒备的绷紧,脸上除了有些苍白外没有多余的表情:“不仅为了师父,你离开之前定会杀我灭口,而我只有先下手为强。”

一道夺目的剑光射出,转眼间,剑尖与林少天面门便只剩了三指宽的距离。

林少天衣摆一动,上身急速后退。同时伸出手掌,凝聚全身内力,斜斜地劈向那执剑的手腕。不要小看这平淡无奇的招式,一旦被掌风扫过,起码歹落下伤势。

剑光霎时收敛,待避过这霸道的掌法,又立刻欺身而上,不给对方喘息之机。

光雷火石之间,两人已过了几十招有余。对彼方的实力,各自心里皆有了个底。尚初招式一变,右手出剑的同时,左手一根玉笛,直抵林少天肋下。

林少天身形魁梧,也不乏灵巧,他背部一弓,玉笛刚触碰到衣角,便已碎成了几段。

百招之后,尚初身体尚未恢复,渐渐后劲不足。林少天嘴角微扬,是个学武的好苗子,可信今天要像他师父一般死在自己手上了。闪过袭向要害处的剑锋,反手再次平平的一掌击出,正好印在尚初心口处。

“哐当——”一声,长剑落地。

一抹淡紫色的身影飞出,重重的砸在墙上,尚初眼前顿黑,失去了意识。

往生丹....中反复提及往生丹,因为它引起了一场江湖上的血雨纷争,还因为它可以在东方黎重伤濒死时,将东方黎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东方黎再是厉害,也敌不过早有准备的林少天等人的合力围攻。

白朗将东方黎背回冥天教,才找到了救命的往生丹。往生丹只冥天教中有,且天下间只此一粒,这也是最后一粒。这一点,连林少天也不知道。他说什么交给白浩的布袋里有不止一粒的往生丹,那更是信口开河,纯粹是为了加大利益的筹码,以激起多数人对此物的肖想。

但是东方黎早将往生丹给了自己,没了救命之物,东方黎是必死无疑!

的篇幅太长,自己看到往生丹是这场阴谋的核心时,以为那便是往生丹最重要的作用,偏偏将后面的忽略了。好在想起来的不算太晚,能把往生丹还给东方黎,保他不死,自己便不用在这个世界久留。

对....要赶快把往生丹带给东方黎。

尚初豁然睁开双眼,一阵天旋地转,房梁像要塌下来了一样,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叫嚣着疼痛,纠缠在一起,也分不清到底是哪里疼了。

挣扎了几番,尚初终于咬着牙扶墙站起来。这具身体的痛感已经被他调低了百分之六十,没想到,还是这么难受。也幸好只有百分之四十的痛觉,不至于让尚初再次痛昏过去。

在随身带的药物中随便找了种效力较强的,服下,又在原地挨了片刻。尚初侧耳细听,待确认门口并无一人后,双手竭力拍开了原先紧锁的门扉。外面的地面上留有一小泊干涸的血迹,想来林少天在自己的剑下同样受了伤,只是伤势不重。

正值晌午,过于刺眼的阳光让尚初反射性的合上双眼,待眼睛的酸涩过后,尚初才发现,关着自己的小房子坐落于一片稀疏的小树林中,四周人烟稀少,远处是巍峨连绵的山脉。

打量着周围的景致,心中有了数。林少天在塞北一带,有两个小型据点的位置他还是清楚的,此处正好是其中之一。方才一番观察后,尚初终于确定了自己身在何方。此地离冥天教不远,现在去找东方黎说不定还来得及。

尚初有点后悔没早让东方黎杀了于波之,不过凭林少天的手段,没了一个于波之,在从另外的“于波之”嘴中撬出往生丹的消息也是轻而易举的。有些事,总是无可避免。

走到官道上,尚初从商人手中买了一匹马,决定先朝着他写给东方黎的那张纸条上的地址走。

一路快马加鞭,身上因伤重的不适越发明显,但一想到东方黎死了,回现代的日期就要无限延长,尚初决定咬牙忍下来。

当目光所及之处出现了熟悉的身影时,尚初终于舒了口气,不算晚。

白朗同时也看到了策马而来的尚初,与之相反的是,他提了一口气,眼神中充满了警惕和控诉:“你来做什么!”

“让开”尚初略过白朗,直接向东方黎走去,他现在没精力多说话。每一口空气进入肺部,都带来一阵撕扯的疼痛。从林少天的所作所为上可以推测,即便肖云带了无名谷的人,也没能阻止洗碧剑庄的惨剧。

“我没想到尚谷主你竟然想杀了东方大哥,亏东方大哥那么爱你!”白朗脸带泪痕,凄声道。

他手里紧紧捏着张浸满血迹,根本看不到字迹的纸条,张开双臂死活的拦着尚初,不让其靠近:“现在东方大哥快死了,你满意了吧!”

“他杀了洗碧剑庄上下几百人,你到现在还帮着他?”白朗能活下来肯定归功于肖云,但尚初不信肖云能在林少天手下救下洗碧剑庄。如今还不到证明东方黎清白的时候,白朗难道就如此相信东方黎?

东方黎杀过的人可不在少数,如果洗碧剑庄真的碍了东方黎的眼,他不介意自己手上多沾了白家的几滴血。

果然,白朗的脸颊,连带着嘴唇一瞬间血色尽褪,神色中染上了浓重的悲哀,真个人显得更加纤弱。他不敢相信东方大哥能做出这种事,但证据确凿,理智上又由不得他不信。白朗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片无尽的迷雾,找不到解脱的出口。

他捂住脸,也不在乎双手沾上的鲜血,瘫坐在地上。肩膀抽动,大滴的泪珠顺着指缝的间隙落下来。

“子初么?”

尚初一愣,不由望向几步外靠在树上的东方黎,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更狼狈了。尚初突然想知道,东方黎身上的那些血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明明武功堪称天下第一,在那么长的中也只受过两次重伤,两次,却好巧不巧都让他赶上了。

东方黎仰着头,尚初一眼能看到那合上的双目,也不确定他是不是清醒的。

过了几息,没有得到尚初的回应,一道轻轻的声音又响起来:“过来,子初”

尚初快步走去,刚来到东方黎身边,下一刻,便被对方精准无比的一把抓住了手腕。尚初本就摇摇欲坠,随着东方黎如此用力的动作更是站立不稳,一下子跌倒在东方黎身上。

见东方黎不再有动作,尚初推了推对方的肩头,又搭上手下的脉搏,之后拿出一个不起眼的白瓷小瓶。小瓶子只装了一样东西,尚初把它倒在手心里,正是东方黎几年前赠与的往生丹。

林少天求往生丹心切,从东方黎身上没找到,就一刻不停的前往冥天教。若不然,东方黎是否能肢体完好的在这还是一说。

何必送他这种东西呢,当时就该彻底拒绝,反正最后都是要还回去的。

将往生丹放到东方黎口中,往生入口即化。

做完这些,尚初渐觉力气不支。能拖着重伤的身体来找到东方黎已经是他的极限,视线中的景物开始模糊扭曲,路上被极力忽视的疼痛随着精神的懈怠更加明晰起来。

一会后,疼痛消减,取而代之的是对于睡眠的渴望,一觉醒来,也许能回到现代了。

身上很冷,似乎流淌于血管中的血液都在一点点冻结成冰,却抵不过席卷而来的困意。再睡着之前,隔着衣料,传来了温暖的触感。

第二十章

恍惚间,远处似有两人在说话,许是被什么阻隔了,声音时断时续,零零星星的听不真切。

“教主...........五脏受损............不可能.........”

“...........不相信..........一定有办法.........一定.......”

“不..........不过两个月..........”

接着一声低吼:“滚!”

然后又是一通稀里哗啦的物件碎落声,掺杂着诸如“教主息怒”之类的劝慰声。落在尚初耳中,只觉得头脑里一片嘈杂。

尚初的眉头微动,睫毛上下颤了颤,强迫自己睁开眼睛。这种情景,代表着自己还停留在古代啊!身上的疼痛已经缩小到了心口的那一小块,其他部位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整个人虚弱无力。

但那牵动心脉的钝钝痛觉,预示着这具身体已是强弩之末。尚初心中清明,就算好生调养,两个月后也只有油尽灯枯了。

尚初醒来的同时,外面也瞬间静了下来,静得鸦雀无声。取而代之的是,微不可闻的脚步声,房门悄无声息的开了。

“吵啊,怎么不吵了?”尚初方才被人吵醒,心里正不耐烦得紧,见东方黎进来,不禁张口就道。

说完后,他就愣住了。

“抱歉,吵到子初了。”东方黎嗓音干涩沙哑,还有明显的疲惫,让尚初怀疑他是不是好多天滴水未进。

尚初有些不明所以:“你怎么了?”

眼睛里满是血丝不说,周围还有一圈淡淡的黑色,眼角处爬上细纹,估计是几夜未眠,脸色白的跟纸一样。长发凌乱,衣着不整,眉头紧锁,而平日里的那股煞气却消减了不少,只余下深深的疲惫和忧虑。

面部的轮廓更加突出,照这样下去,用形销骨立来形容也不为过。不是把往生丹喂给他了么?怎么情况看起来还不如之前好?

东方黎愣了一下:“我没事,”说着他自顾自的走过来,坐在尚初的床边上,低头拉了拉被子,“再睡会吧。”

“不用了,”尚初一把掀开被子,双臂支撑着要坐起来:“你到底怎么了?”

东方黎手疾眼快的扶住尚初,忽然双手一伸,将尚初整个人扣在怀里。

尚初正欲挣扎,几滴濡湿,顺着脖颈间的皮肤上滑到衣襟里。尚初一下子僵住了,手足无措起来。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放到白朗身上,尚初还能接受。可东方黎也会有这样的时候,令尚初万万没想到。

一时间不知该推拒,还是该维持这个姿势。当有个男人抱着你哭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我害你伤成那样,你难道不恨我么?”尚初勉强开口问道。他不相信东方黎没有一点恨意,连白朗都那么恨自己,东方黎却能轻易原谅他?

“恨,”东方黎咬牙切齿道,依然抱着尚初,手上的力气更大,勒得尚初胸口发闷,“子初,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恨你。不过子初又回来了,我现在只希望你不要再走了。”

东方黎不知道自己到底恨不恨尚初,那封信上的笔迹沉稳,一看就是尚初自愿写下的。东方黎说不清自己在见到林少天时是什么感觉,五味杂陈,是失望,是愤怒?还是正如子初说的,是滔天的恨意?

也许那一刻他是恨过尚初,但那种恨又不同以往,是一种从未品尝过的情绪。好像有几百条小虫子,钻进他的四肢百骸,啃咬筋骨。

不过再多,再复杂的情绪,在尚初找到他的时候,便烟消云散了,顷刻来,顷刻去。也许子初写了信却恰好被林少天截下了,也许子初另有苦衷,无论子初给他哪个解释,他都不会怪子初。

当抱着昏迷的尚初时,东方黎又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用问了。就算尚初真想要他的命又怎样?子初要什么,他都会给,何况子初没有要他这条性命。

子初把唯一的那颗往生丹还了他,他东方黎从为对别人赠与过什么,唯一被他送出去的,兜兜转转又被那人还回来了。子初医术高明,不会不知道自己身体的状况,也不会想不到往生丹可以救命。即使知道,想到,子初还是义无返顾的把往生丹给了他!

妄自己还是一教之主,却每逢危机关头都要子初出手相救。第一次子初为救他耗费了大量珍贵药材,第二次子初为了救他,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东方黎怎会恨尚初呢?他只恨自己,太过无用。

子初生性冷漠,世上值得他费心劳力的人没几个,东方黎想,自己大概算其中一个。他一直渴望得到子初的心,如今,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子初的心里其实也有他。但,那又怎样呢?

东方黎几个月前还想着要对尚初说“我喜欢你”,直说到尚初也爱上自己为止。可几个月后,一切都不重要了,他不在乎尚初喜欢谁,白朗也好,其他什么人也好,都无所谓,他只希望尚初多笑笑。

窗外飘起雨丝,料峭的春寒直入骨髓,寒彻了今年的春天。

世事总是无常,原本良辰美景,后来转瞬成空。

“任务失败——,员工请做好返回准备,距离返回还有六十天。”

刻板机械的电子音在脑海中响起,尚初没有多大反应,他早有所料。穿越舱需要能量,这六十天不是留给他的,是留给穿越舱积蓄能量的。

“我该回去了。”

“子初要回哪去?”东方黎稍稍拉开与尚初的距离,理着尚初的发丝,轻柔的问道。

“回...”尚初一顿,“自然是回无名谷。”

东方黎定定的看着尚初:“子初既然不是谷主了,还回去做什么?”

“你怎么知道?”

“子初身上的那块玉佩不见了,”东方黎指了指尚初身上,尚初才发觉身上穿的不是自己的衣服,原先那套该是脏的不成样子了。

“在无名谷时一直带着它,出门时,只要子初代表无名谷,都会把玉佩带上。平时,则会把它摘下来。所以,那是无名谷谷主的信物,对不对?可我带子初回来时,玉佩不在子初身上。”

尚初无奈,不回无名谷,他岂不是只能在冥天教渡过最后的六十天?穿越舱在充能量,暂且用不了,身体的状况,也不允许尚初走远路。除了留在冥天教,似乎没有别的去处,如此也罢。

自那天后,尚初在冥天教中安然住下了,也无人打扰。原来他醒时的地方正是东方黎的房间。东方黎不让尚初挪动,自己也不另寻住处,直接睡在外间。

连着几日,每到半夜之时,尚初心口那处伤便骤然疼得厉害。只要尚初有一点动静,东方黎便从外面进来,来到尚初床边,将手掌放到尚初背心处。一股温和深厚的真气传入,疼痛稍减后,尚初再次睡过去,也不知对方何时离开的。

身体迅速衰弱,大部分时间都在半睡半醒中渡过。尚初只想着穿越舱快些开启,好摆脱身上的病痛。

东方黎好像经常出门,说是好像,是因为尚初每次清醒过来,便正巧能看到东方黎脚步匆匆的赶进来,然后呆在自己身边寸步不离。东方黎会问他今天感觉怎么样,尚初一般的回答都是两个字”还好”。之后东方黎往往不再说话,只对着他发呆。

有天东方黎来时,尚初皱眉道:“你身上有血腥味。”

东方黎听了,掉头就走,留下尚初莫名其妙。过了很长时间,又折返回来,发梢微湿,还换了套衣裳:“林少天死了。”

“你杀的?”这是尚初的第一个反应。

“是”其实林少天还没死,东方黎只是废了他的武功。害了子初,他要让林少天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有无名谷的那个肖云!

还有那些名门正派,选了个好盟主,子初变成这样,那满口忠义道德,背地里龌龊不堪的人也逃不开干系!

请来的那些大夫一个管用的都没有,眼看着子初的身体一日差过一日,将要永远失去子初的痛苦,和恐惧快要将东方黎逼疯了。他必须找到一个发泄的途径,那就是,把对不起子初的人通通杀了!

过了三十来天后,尚初的精神见好,东方黎便不出门了。两个人偶尔说说话,像在无名谷中一样,东方黎面带笑意,却不达眼底。

东方黎带给尚初一把上品的古琴,琴声清越,琴尾刻着两个字“断弦”。

尚初说过,筝有十三弦,琴有七弦。无名谷中那是把筝,自己最喜欢的却是琴。

因为尚初身体冰凉,即使将入四月,房间的四角上仍没撤下火盆。东方黎胸前背后都冒着汗,出神的听着尚初弹拨着琴曲。第一次听到子初弹琴时,也是被四月的阳光照得发热。

还是那首曲子,再听时却好似时过境迁。其实细算起来,也不过隔了三年。

一曲终了,琴弦忽然应声而断。东方黎急忙抓起尚初的手指检查,没发现伤口,又把目光转到琴上。

“可惜了。”尚初道。

东方黎摇头,这原是他废了好大力气寻来的,若子初以后不.....不弹了,断了正好。

四十来天后,院子里的花渐次而开,竟然是夹竹桃。挑花夹在竹叶间,像极了尚初在无名谷的住处。尚初想不通东方黎怎么做到的,让这两种植物在北地成活。

第六十天时,尚初打发东方黎去找一根与以前差不多的笛子来。东方黎去了,回来时房间里空无一人。书案的镇纸下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短短四个字。

归去,勿念

东方黎追出去,终于在落嵇山旁一处更高的,长年积雪的山峰上,找到了一串足迹,一直延伸到悬崖边。

闭上眼,自己心心念念的容颜还在面前,再睁开,只有蔓延的飞雪。纷纷扬扬的画面闪过,刹那间,前尘往事。

一步步下山,东方黎想在回望一眼那串足迹,回首处,却又被落雪覆盖。天地间,什么都没有。

子初太狠心了,不让自己见他最后一面。勿念?子初啊,什么事我都能答应你,唯有此事做不到.....

院里的夹竹桃红得有些刺眼,夹竹桃有毒,即使枯萎了,化成灰了,依旧有毒。当年子初阻止自己尝试,却不知,这毒早已深入骨髓,融入肺腑。

也许不是毒,只是病,世有四百四病难,最苦唯独长相思。

第22章番外

疏雨未歇,风露渐沉。

“诶!你怎么进去了?赶紧出来!”

阿希放下手里的盘子,也不顾回廊外的小雨,一路小跑过来,拖着一个少女的手,使劲把她往外拽。

“怎么了,阿希哥哥?”少女,哦不,现在还只能称为小女孩,扑闪着大眼睛,不解其意:“不是哥哥你让我来送东西的么?”

“先出来,出来再说,否则被教主知道了,铁定把你赶下山去!”

小女孩一听,害怕了,连忙乖巧地随阿希走了出来:“教主的房间不能进么?”

阿希在女孩脑门上弹了一下:“进是可以进,就怕你一不小心弄坏了东西。我是看着你和阿希哥哥小时一样可怜,才好不容易求教主留下你。若闯了祸,我也担待不起!”

女孩听了,歪着头嗤嗤笑道:“可我看教主屋里的东西不多,少有的几样也都是坏的,怕什么?诺,就说桌上那把琴,都已经断了。教主他老人家又不会弹琴,要琴有何用?哦对,还有那个笛子,看着是好看,剔透的翠绿,湖水一样。可都碎成几截了,留着又能怎样?”

“小点声!”阿希连忙捂上女孩的嘴,见对方的小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只好安慰道:“这是为了你这小丫头好,以后可不许说什么留着没用之类的话!”

“好吧”女孩扁扁嘴,“对了,我看墙上有一副画,里面是个穿紫衣服的人,背影很好看,可惜没有正面。是谁呀,我见过么?”

“你怎么可能见过”阿希捏着女孩的鼻尖道:“若早来个几年,兴许他还在。”

“希公子,希公子!”两人的谈话被打断了。

“什么事?”阿希望着到来的管事。

“地牢里那个人快死了,你看这....”按理说人都那样,干嘛还吊着一条命?何况狗东西杀了不少冥天教的人!这两年希公子是少有几个知道教主心思的人,教主不在,管事的便找阿希讨个办法。

“这.....”阿希也拿不定主意,“这样吧,你去找右护法讨来那种可以让人续命,同时又要遭受极大痛苦的蛊虫,给那姓林的种上。其他的,教主回来再说。”

管事的擦拭着脸上的雨水:“那教主这一走,什么时候能回来?”

阿希瞪了他一眼:“我能知道就怪了!”

趁两人说话时,插不上嘴的小女孩回想着教主房间内的样子。桌上有几壶酒,还有笔墨信纸,教主喝醉了会去写信?

女孩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家中遭逢巨变,才落得这里。她向信纸上瞥了一眼,果然有字,只是笔迟句顿,寥寥草草,认不出来几个。

“那阿希哥哥你来的早,你见过喽?”眼看管事的走了,女孩又锲而不舍地拾起刚才的话题。

“我也只见过一两面,尚公子在的时候,都是教主陪他,不让我过去。好了,别想这些,走吧。”

“哦,好。”两人离开,院内寂寞如初。那些竹子,和夹竹桃只在去年成活过一季,今年的院里光秃秃的。本来就不是这里的东西,强留不得。

一笑相逢,一樽却醉,一别而尽。

“当今天下冥天教算是一大势力,另外还有像华佗门,一剪梅等等后起之秀。

山色空蒙,水光潋艳。

清风和茶香,吴舟荡涟纹。

杭州一带,谁不知道这西子湖畔烟雨楼?楼里的食客一边交杯换盏,一边分出一半心神听汪老头说书。

有个少年听了会,忍不住插嘴道:“老爷子的话不太对呢,我可听说,江湖上有三大势力。洗碧剑庄,无名谷,和冥天教。到了老爷子这儿,怎的就不说另两个了?”

此话一出,众人一阵哄笑,少年不明所以。

汪老头斜着眼瞟着这粗布短衣,身背包裹,整一个愣头青打扮的少年人:“那是一年前。洗碧山庄早就不在了,无名谷也从此一蹶不振,想来是现任谷主能力不济。小娃子,难不成是刚从哪个山沟里出来的?”

汪老头说话直,倒没有恶意。少年挠着头,讪讪一笑:“老爷子,你刚才说无名谷谷主,那是谁呀?”

仿佛没听到少年的问话,汪老头拿起手边的茶径直喝起来。

他不说话了,其他人开始议论起来,什么近一年来冥天教太过猖狂啊,搞得人人自危。林盟主生死不明,白家一事无法昭雪啊.....

在众人不注意的角落里,一个白衣男子背向大堂而坐。男子的长发中隐隐有几根白色,乍看背面,猜不出年龄。

他已经从这儿坐了一上午了,面前什么都没有,小二开头有几次欲言又止。后来接过白花花的银子,也就识相的不再打扰这位爷了。小儿有点眼力价,看着这人穿着不俗,又气势迫人,不像个好说话的主儿。

一张脸生得俊美,偏偏冷得掉冰碴。

日渐西斜,那男子终于有所动作,他扔下锭银子,走出烟雨楼。

巷子一层层的深下去,由砖瓦房变成小茅屋,巷子两边的矮墙多半坍塌了,墙角上布满苔痕。

坐在大树下的几个百姓,纷纷对走过他们面前的男子侧目而视。男子的一身打扮,与他们身上那些打满补丁的破布衣衫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这种穷巷子里,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男子越往里走,目之所见的越狼藉。两边时不时能看到躺在草席上的人,或是因为病痛垂死,或是因为无家可归,哀声不断。

贫穷,和饥饿肆虐的地方。

看到前方脊梁突出的消受青年,男子脚步微顿。

突然,斜刺里冲出几个穿着破破烂烂,脸上满是污迹的乞儿。冲到那青年面前,伸手就往身上摸,无论青年如何闪避阻止都不管用,摸下几吊钱后,又立刻一哄而散。

青年忙不迭地想去追,刚抬脚,怀中的药包就洒落了一地,只得手忙脚乱的弯腰去捡。那几个乞儿跑得急了,落下了几个铜板,也被一个个不拉的捡起来。青年认真搜索了一会,直确定地上没有东西了,才站起来。

回过身的一瞬间,他张大眼睛,一声惊呼脱口而出:“东方大哥!”

茅屋里,破碎的喘息,夹杂着咳嗽。那咳得,仿佛整个胸腔都在震动,光听着,就让人难受。

巷子里路过两个大婶,其中一人啐了一声:“一个出气多,进气少的病贵,早死了算了!没日没夜从这咳,咳得人心烦!”

另一个附和道:“就是,真晦气!脸上蜡黄的,也不知是什么病,可别传染到我们好!”

肖云躺在床上,四肢动弹不得,唯有在心里苦笑。在无名谷时不曾想过,自己有天竟会落魄至此!

那天他赶到洗碧剑庄时,正与林少天碰头,一场对战不可避免。谷内的弟子虽心中不愿,亦不解,看到玉佩后也不好说什么,只当是谷主的意思。没料到林少天好似再有准备,无名谷损失惨重。

肖云拼力救出白朗,其他的都管不了了。那块象征谷主的玉佩,不知最后落到了哪里。

当初尚师兄不答应自己,若自己知难而退,还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么?后悔么?后悔也没用了。

若自己没做那些事,还是无名谷中那个意气风发的肖云。而不像现在,随时都可能化成一把黄土。

听到外面有人,肖云极力转动眼珠,他全身上下,能动的地方恐怕也只有眼睛了。这个点儿,应该是白弟吧。他不太愿意看到白朗,因为一切,都是因白朗而起。那点爱恋,早在一年的残疾中磨没了。

这一年,白朗亦是无家可归。他无一技之长,更没有能力振兴剑庄。他后来知道了,血洗剑庄的人是林少天,为了白家的解毒秘法。可林少天失踪好久了,白朗不知该做什么,只能拖着肖云窝在这小屋里。

这一年,把他二十年没受过的苦都受了。没有家人庇护,没有亲友扶持,天天为了生计发愁。自己的饭钱,肖大哥的药钱。肖云救了他,他不想丢下肖云。

脸上早就失去了往日的光泽,面上笼罩着一层愁苦之色。身似飘萍,前路还未可知。

东方黎跟着白朗进来,随意扫了下肖云,像在看一个死人。

“东方大哥,救救肖大哥吧,你一定有办法自”白朗哀求道,“而且...而且,肖大哥是尚谷主的师弟。”

东方黎有片刻的恍惚,好久,没有听人提起过子初了。反应过来,他不禁冷声怒斥:“闭嘴!子初才没有这种师弟,他才不配做子初的师弟!”

白朗吓得一哆嗦。

“来找你,是想问问你现在有什么想要的?想好了,我只给一次机会”平静下来,东方黎开口道。肖云最好在他办完事回来之前就咽气,否则便别想安稳的死了。

“子初如果在,大概不想看到你这般。”

白朗被这样一问,眼圈红了,鬼使神差的拉住东方黎的衣角:“我只想要东方大哥的心。”

“是么?”东方黎深深地望了白朗片刻,忽而笑了,眼睛一点一滴地溢上温柔。

他笑着拉开白朗的手:“别的都可以答应你,可惜我的心,哦,还有这副身体,都是属于子初的。”

东方黎抚摸着怀中的玉佩,还是把它交还无名谷吧,这应当是子初愿意见到的。

江湖卷,完

第23章过渡章

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内,一个金发碧眼,肤色白暂的外国美女拖着她小巧的粉红色拉杆箱,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鞋。身边是一个相貌俊秀,身着西装的东方青年,俊男美女走在一起很是养眼,收获了无数或惊艳或羡慕的目光。

“尚,导师很看好你的论文,并且托我向你转达实验室的邀请。怎么样,有留下来的意向么?”美女拢了拢波浪般的灿烂金发,露出一段优美的脖颈。

“你们的好意我接受,但我还没决定是否留下。”

克丽丝不置可否,转而换了个话题:“尚,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你好像有点变了。”

“哪里变了?”

克丽丝耸耸肩:“我也说不出来,以前感觉你特别难接近。现在,不好说....不过上帝是公平的,他赐予了男人出色的体力,也赐予了女人敏锐的直觉。所以,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我们现在要谈的不是上帝,也不是直觉,而是.....”

沉闷的撞击声吸引了周围的一小圈人。

“哦,尚!”克丽丝放下手里的箱子,蹲下身试图将摔倒的尚初扶起来。

“我没事,谢谢。”尚初这毫无防备的一下可摔得不轻,他皱着眉头控制住脸上的表情,慢慢站稳身子。

“抱歉,抱歉,我不是有意的,没伤着哪里吧?”

尚初抬眼,才看清面前的人,显然也刚从地上爬起来,是个二十岁岁的男孩。一件白色t恤衫,一条紧身的浅色牛仔裤,眉目秀丽,长相精致。身材颀长,比尚初稍矮一些,两手上空空如也,应该是来接人的。

“没什么”虽然机场的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但尚初还是不由轻拍了几下与地面接触过的外衣。他刚才的余光倒看见有人直直向这边来了,本以为对方会侧开身,结果.....

再抬头时,却见男孩呆愣愣的看着自己。

“你认识我?”尚初下意识地以为两人从哪见过,在脑海中检索了一边,又实在想不起来这张面孔。可能只打过一个照面,过后就忘了。

“你是.....”男孩眼光迷茫,有些不确定的道:“尚初?”

“对,你是?”

“没,你不认识我。”

尚初奇怪,自己不认识他,那他怎么能叫出自己的名字?

“尚,我们该走了,表妹已经到了。作为一个男士,是不应该让女士久等的。”克丽丝把手机收进随身的牛皮包后道。

尚初对男孩点点头,绕过他跟上克丽丝。

“尚,那个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怎么?”尚初侧头。

“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他对你没有好感,”克丽丝嫣然一笑,“甚至可以说厌恶,或者憎恨?我刚才回头看了他一眼,从他的眼睛里可以读出这些负面的情绪。”

尚初皱眉,回身望去,刚才的男孩早淹没在人海里了。

于瑾瑜的口袋中,一个手机正在震动着,来电键一直不停的闪烁。他紧紧抿起唇角,将手伸进口袋里,五指带着轻微的颤抖。

掏了几下,终于拿出手机,盯着上面一跳一跳的来电显示,纤长的睫毛投下扇形的阴影。拇指一寸寸的挪动,终于他吸了口气,摸到了接通键上。

“跑到哪去了?我不是通知你了么,今天要跟老爷子回b市。等了半天都没看见你的影子,你张胆儿了是吧!?”电话里的声音陌生又熟悉。

“遇到点意外,我这就到了。”于瑾瑜习惯性的连忙小声答道,等说完了,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怎么了,重活了一次,还要想上一世那么傻么?

没错,现在的于瑾瑜是重生后的于瑾瑜,之前那个于瑾瑜,早就死了!

他掩饰好稍带急促的呼吸,不想泄露自己的心思,语调平淡:“你在哪?我现在过去。”

电话那边停顿了一会,似乎对这幅语气感到新奇,报出一个地点,然后变成了滴滴的忙音。

于瑾瑜维持着通话的姿势,眼神由迷茫渐渐转为清明,之后又染上了愤恨的色彩,面孔有一瞬的扭曲。

重生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浑浑噩噩了几天,他才终于相信,是老天眷顾自己,让自己重活一世。

前世的他从来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样子,从有记忆开始就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年轻时当过一阵演员,只拍了几部戏。后来不干演员这行了,身体又不好,便四处打些零工养家糊口。

母亲待他并不好,动辄打骂,而且不允许他提到“爸爸”这两个字。只要他一问,母亲就会恶狠狠的掐他胳膊,声音尖利:“记住,你没有爸爸!”

后来母亲因病去世了,他中途辍学,被星探看中,进入了演艺圈。演艺圈内鱼龙混杂,他一没身份背景,二没金主靠山。虽然在表演上很有天赋,也被几个导演称赞过。可混了几年,始终没混出什么名堂,还是个三流小明星。公司里看他没什么前途,也准备放弃这个无关紧要的艺人。

在失业的关口上,于瑾瑜被一个叫余鸿的大少爷看上了。于瑾瑜开始不愿意,以前也有那些大老板来找过他,无一不是被他拒绝了,还被骂过不识好歹。

可眼看着就要因交不上房租而流落街头,于瑾瑜想想前两年的自己,当真可笑。

没有钱,还谈什么尊严?停了一周水电后,他还是爬了余鸿的床。

余鸿和于瑾瑜所在的演艺公司的老板是亲戚,对他还不错,往他身上砸钱,给他找点好剧本。慢慢的,于瑾瑜的事业开始有了起色。

本来只是一场声色交易,可也许是因为余鸿把自己拉出了困境,又一路护着自己,于瑾瑜竟然对余鸿动了真心。他开始不自觉地想依靠余鸿,不自觉地爱上了余鸿。

余鸿平时脾气不怎么好,但从没亏待过于瑾瑜。纵使知道余鸿对自己只是玩玩,于瑾瑜还是把余鸿放在了心里,两人平时相处愉快,真好像情侣一般。

后来,他从余鸿嘴里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尚初”。在某次高档的慈善宴会上,余鸿带着他,给他指了一个人:“你看,那就是尚家少爷。”

事情发生在于瑾瑜重生的几天前前,一直对于瑾瑜母子两照顾有加的平姨找到家里。告诉他自己肝癌晚期,活不了多久了,有一件事必须说清楚。

平姨说,其实你的父亲名叫尚汝德,其实你的母亲不是亲生母亲。你母亲当年与已有家室的尚汝德有过一段感情,还怀了个孩子。

你父亲当时仕途正处在上升期,不能爆出任何丑闻。恰好尚夫人也有了时间差不多的身孕,怀的是第三胎。尚汝德便将你母亲,和尚夫人顺手安排在同一家医院。并且给了你母亲一大笔钱,告诉她生完孩子,就带着孩子和钱离开b市,不要再回来。

你母亲心中不甘,可尚家不是她惹得起的,便生出个心思。

我和你母亲的多年的好朋友,正好在那家医院的妇产科当护士。生产完后,她让我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将尚夫人刚生下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调换过来。既为自己的孩子谋个好前途,又报复了尚家。

她哭着求我,我听了她的境遇也是心头又苦又气,便答应下来。哎...这几年,苦了你了。要不,你也该是尚家的三少爷的。

这席话,在于瑾瑜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余鸿就从外面冲进来。提着他的衣领,威胁他不准把这事说出去,那一刻,于瑾瑜真的心凉了。

几天后,他半夜去超市买东西,被一辆飞来的卡车撞了个正着。临死前,还有人在耳边说了句什么,“人死了,尚初少爷的事不用担心了。”

于瑾瑜只听清这一句话,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他重生回了刚遇到余鸿的时候。

想起前世那场飞来横祸,于瑾瑜现在可以断定,那绝对是怕他说出真相而杀人灭口。是谁做的?是余鸿,还是尚家的什么人?还是余鸿把这件事告诉尚初了?

凭什么?自己才是真正的尚家少爷,却别人霸占了二十几年的身份!那人是豪门骄子,二十多年来衣食无忧,自己却要为生计四处奔破,甚至连学业都没能完成!

凭什么?那个尚初享受了自己二十多年的人生,还得到了余鸿的处处维护!

重来一世,于瑾瑜算是看清了。他不要余鸿了,这个人他爱不起。他要查清楚前世到底是谁害死了自己,他还要报复,向尚家报复。都是因为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才造就了今天这一切!

首先,把尚初抢了自己的,都夺回来!

同时要发展自己的事业,利用先知的优势,他要走到娱乐圈的巅峰位置。

再次响起的手机,让于瑾瑜清醒起来,自己还在忙碌的机场中。

这次不是余鸿,换成了一个甜美的声音:“于先生么,你的条件比较符合我们的要求。请下午三点到市中穿越管理局来,具体地点是二十层*组。”

“这是任务?”尚初划动着液晶屏上的,对一边秘书处的女孩问道。

“放心,这次的人物智商和情商都正常。”就是三观不太正常....修真界嘛!

“可是...是本似乎没写完。里提到主角之一的仇人,可到结尾都没明确的说仇人是谁。还有,主角为什么会入魔,也没有说明。”

秘书女孩凑过来:“不会啊,完结了,大概就是没写,给读者留个悬念吧。

01

“小李啊,这个2号修真界怎么没人去啊?”秘书长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镜片上划过一道反光。

“没有啊,2号修真界的话,我派了一个叫于瑾瑜的新人去的。”下手的秘书小李一脸迷惑。

“是么?”秘书长额上青筋跳动,“那你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看,1号修真界是谁去的?!”

“1号?尚经理的弟弟,尚初啊,啊!”办公室里一声尖叫,“我好像把于瑾瑜也送到1号修真界去了.......”

“你!”

“秘书长您别生气,别生气.......”小李讨好的干笑两声:“没事,没事,于瑾瑜拿的剧本也是1号修真界的,应该不会有事的.....不过,两人的任务好像有冲突啊.....”

“那还不赶快联系,把他们叫回来!”秘书长开始咆哮。

“这个....最近通讯设备出了些问题......”

浮云界是一处灵气较为浓郁的中等界面,往下有次一等的山海界,往上有高一等的九道界。

山海界中灵气过于稀薄,界中大多是毫无灵根与修炼天赋凡人,修仙者对于他们只是个传说。浮云界中有一半是凡人的居处,另一半为修仙者所占。凡界和修仙界之间有道屏障,每年都会有仙门中人来到凡界挑选有资质的孩子,将其带入修仙界,收入宗门。

九道界中则是修真之风盛行,宗门林立。较大的宗门,甚至有几万年的历史,中等的,也有个千年底蕴。九道界灵气浓郁,是其他两界比不了的。

三大界之间也各有屏障,只有修为到达一定程度,才能在各界之间来去自由。

云天门,乃是浮云界中的一等宗门,并且在所有一等宗门中,隐隐有脱颖而出的势头。近几十年里,云天门人才辈出,占据各大排行,宗门实力突飞猛进。

云天门的掌门修为在元婴期中期,有这个修为的,遍数整个浮云界,不过百人,都可称为一方大能。掌门人道号凌霄,其座下只有一个亲传弟子——于瑾瑜,修为在金丹初期,同时也是云天门的大师兄。

于瑾瑜资质出众,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单系火灵根。

众所周知,身具灵根,才能踏上求真问道之途。灵根大体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还有极其罕见的冰,雷,风三种变异属性。一个人身具的灵根越单一,修炼起来便越顺遂。相反,属性越杂,修炼的进速越缓慢。比如被称为“废灵根”的五灵根资质,若没有天大的机缘,终其一生,恐怕都摸不到筑基的门槛。

云天门的大师兄于瑾瑜,不仅天赋高人一筹,悟性也不错。短短一百年里,便已跻身金丹修士之列,可谓是浮云界新一代的青年才俊。五年前刚步入丹境的于瑾瑜,在云天门金丹期的弟子比试中出人意料的夺得榜首,令一众同门为之惊叹。

掌门人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弟子也十分看好,爱护有加。他日若自己阳寿将尽,又无法突破,掌门的职责就要系于弟子身上了。

云天门主峰上,凌霄感叹着,纵然是修仙者,道行不够,最后也只有天人五衰。叹完,他又拿出一道符篆拍出去。几息后,殿内出现一个风度翩翩,长相偏于秀丽的青年,云天门中可有不少女修对其芳心暗许。

“瑾瑜的修为又有精进啊,”凌霄感受到于瑾瑜周身的灵力波动,满意的暗中点头,目光柔和了不少。

于瑾瑜谦逊一笑,不骄不躁道:“师尊教导有方,不知师尊唤弟子前来,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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