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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1 / 2)

她给小王医生去了个电话,告诉他霍香已经退烧,人也醒了。

小王问她,“她以前有没有过这样发病?”

黎芦说没有过。

小王说,“这么看来,她的病情说不定在恶化,你要是要检查的话,还是趁早的好。”

黎芦嗯了一声,“我心里有数。”

年还是要回去过的。

黎芦打算带霍香一起回去。

至于家里人接不接受她,黎芦也不管了,反正她已经出柜,也一直都坚持自己的性取向,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无论如何,她已经打算好了。

如果霍香这样失忆一辈子,一辈子也找不到亲人,她就养她一辈子,陪她一辈子。就算是霍香的家人找到了她,她也愿意去跟她的家人争取,让自己来照顾她;

但如果有一天她能够恢复记忆,要去过正常人的生活,那她也就放手,让她去过正常的日子吧。

讲私心,她真希望霍香永远记不起来,她宁愿不要霍香能懂她的心意,能给她想要的回应,只要她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都说喜欢是自私的,爱是无私的,喜欢一朵花就想把它摘下来,爱上一朵花却只想给它施肥挡雨,愿它开得更好更美。

她的霍香,就像一座金矿,蕴藏了无数的潜能,她相信,只要解开了她头脑之中的锁,她的成就远非自己能及,她的天空,不应该限于荷花镇这么小的地方,她值得更高更远的自由。

第34章 到村里

这么一来一回,还要给霍香准备些换洗的衣裳,只能赶第二天的汽车,票很紧张,勉强买到了两张下午的票。

一路上霍香并不怎么说话,但是几乎寸步不离地跟着黎芦,连黎芦去候车室的洗手间,她也守在在门口。黎芦顺着她,生怕一个不小心,会刺激她发病。路上人多且杂,她一直牵着霍香的手,同她说说话逗逗乐,连同自己没底的心情也缓解不少。

大巴转小巴到镇上,再走十来里山路,就是黎芦从小长大的村子了。走到村口,黎芦握着霍香的手更紧了些,霍香似有所感,与她十指交叉而握。

这几年,村里有了不少变化,路整平了,有不少人家的泥巴房换成了红瓦砖墙。只有这大片的田野、山林还有袅袅升起的炊烟,一如记忆之中的样子。

黎芦一眼望到自己的家,小二层的楼房。记得那年家里要改建房子,她还出了一把力,寄了大几万块钱回来,只是同一年她跟家里出柜,家里的新房子还没住上,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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