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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的选举与文化的复归(1 / 1)

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形成了国共一致对外的局面。共产党人在战争初期留下的空隙里迅速发展,开辟了大面积的敌后抗日根据地,随着占据地域的扩大,政权问题很快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中国共产党几乎没有理会国民党的限制,以最快的速度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敌后根据地政权。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当时主要还只能占据县以下的乡村,所以,共产党人所要建立的政权依旧和苏维埃时期一样,基本属于乡村政权。

抗战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实质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天地,国际派的失势,不仅意味着务实派的掌权和更加务实的策略的施行,来自苏联的指导和干预的失效,而且使得整个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摆脱了来自俄国的教条影响,在中国共产党的“延安时期”,没有等共产国际解散,中国共产党与苏联的关系基本已经进入了客气的礼貌的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对于苏维埃时期,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另起炉灶的一个阶段。虽然,另起炉灶并不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人已经抛弃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理想,但至少他们在苏联人眼里,已经具有了太多的“异端”的气息。在延安的苏联人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的看法,比来自国统区的参议员,甚至国民党人和美军观察员还要糟。当然,这里不听苏联的招呼固然是重要的原因,而中国共产党人从思想到实践越来越浓的中国化气息,也使得那些自命正统的苏联人难以接受。

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建立的各级政权,显然不像苏维埃政权那样,具有旨在推翻正统政府的反叛意味,在法统上还保持着与国民党政权的一致,但地位仍然十分暧昧,除了陕甘宁边区以外,几乎所有根据地政权都没有得到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正式承认。但是,由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基层政权却十分有效地行使着职能,有的地方经常存在既有国民党政权,又有日伪政权和中国共产党抗日政权的现象,常常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权最得民心,能最有效地控制地方,而国民党政权往往只是个空架子,甚至落得个被驱逐的境地,而伪政权只有在日军的武力下才能勉强维持。当时,在国民党统治区,所谓的大后方,国民党政府也曾力图通过强化保甲,加强宣传提高基层政权的效能,以支持残酷的战争,然而,直到抗战胜利,国统区的基层政权比起根据地来,简直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对于日后国共之争而言,实际在抗战期间的军队和政权形象上,已然判出了高下。

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形象,引人注目者有二,一是清廉,二是民主。中国共产党虽然在红军时期已经搞了近十年的政权建设,但红色苏维埃政权的真实形象一直鲜为外界知晓,不唯国外对中国苏维埃是一头雾水(第一个访问红色区域的外国记者是斯诺,其时已经是1936年),就连国内城市里的中产阶级、市民和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也是茫然无知。可是,大家对于国民党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到底是个什么形象却是十分清楚的,舆论对于国民党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的批评主要有两点,一是贪污腐化,二是专制和不民主。当罩在中国共产党身上的迷雾终于被揭开时,他们抓住了时机,将一个与国民党基层政权全然不同的形象呈现在国人和世界面前,从而胜出了国共对抗的关键一局。

抗战前十年,中国的焦点问题一是救亡,二是农村的破产,而中国农村境况的恶化,首先是基层政权的恶化,这一点,连相当多的国民党人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

共产党人当然更清楚其中的玄机,要想在敌后的农村站住脚,首先就是要改变基层政权的形象。然而,抗战虽然实现了国共合作,但国民党根本就没有打算让共产党人拥有自己的政权,而共产党人却非要建立自己的政权不可,否则就真的成了“为国民党扛活”。建立自己的政权,苏维埃的形式是必然要抛弃的,就算是没有与国民党合作,在巨大的民族危机面前,苏维埃这种单一的阶级政权也难以适应需要。作为“先斩后奏”和“斩而不奏”的结果,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从来没有放弃过国民党政权甚至地方军阀政权的法统,连建制也没有改动,根据地或者是区、乡、村,或者保甲或者编村和闾邻(山西村制),基本上都沿用原来的村制。但是,除了根据地创建初期由军队建立的准政权之外,重建基层政权的共产党人并没有简单地自上而下地恢复旧政权,将之换上自己人,对于他们来说,旧政权所要保留的仅仅是一个躯壳,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变,才能适应抗战和自己的需要。为此,共产党人巧妙地抓住了两点,既作为对外的旗帜,也将之落实到具体的政权建设上。这两点一是作为三民主义分支的民权主义(民主),二是地方自治。显然,这两面旗帜是国民党人所无法反对的,前者是他们的立国之理论依据,而后者则是即使施行保甲制度也要加上的头衔,只不过,国民党人并没有将之付诸施行的打算。

共产党人在抗日敌后根据地所施行的民权主义和推行的地方自治,其核心就是民选政府。事实上,无论极力主张地方自治的西化知识分子还是始终没有放下地方自治招牌的国民党人,都无法否认实行民选是民权主义和地方自治的中心环节之一,所以,国民党中央政府尽管有一百个不情愿,但也不好明令谴责和讨伐这种自行其是的“非法之举”。

共产党人在根据地农村推行民选,先后经过几个阶段,最初的民选之举,主要是为了合法地选掉国民党政府系统的乡村政权的人员,和平地实现取而代之。当八路军和新四军进人敌后开辟根据地,控制了一些地区之后,虽然国民党的县级政权有的已经逃掉和溃散,可是由国民党政权加委的区、乡或者保甲长却还在,依旧把持着政权不放。显然,中国共产党不宜简单地以武力驱散或者改变政权人员,这样做有违统一战线的宗旨(在抗战初期,国共关系尚比较融洽的时候,更不宜如此),但是这些乡村旧政权又非更替不可。所以,共产党人就采取实行民选的办法改换政权面貌。在这里,民选就像共产党人自己说的那样,变成了一场“斗争”,不过是和平的斗争。

斗争的前提是共产党军队对该地区农村的实际控制,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众抗日团体对乡村的组织和整合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而斗争的砝码就是提倡政治清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凡是国民党政权加委的基层政权负责人,不是地方豪绅就是借此捞取好处的人,一般都有相当程度的贪污行为,尤其是在赋税的负担上面,绝大多数乡村负责人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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