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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2 / 2)

程凡站在山岗上静静地看着,除了感叹自然造化的神奇之外,心里倒是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那愚公一家有旅鼠这般旺盛的生殖能力,可能不止能搬走太行、王吾二山,连整片安第斯山脉(世界最长山脉)也能给愚公一家搬走。

既然不是天材地宝出世,程凡也没呆下去的兴致,他看了眼手腕处的指南针,跑下山岗,准备往南继续赶路。

只是临跑路前,他跑到草原上逮了几只旅鼠,要一品旅鼠肉味,为他世界吃货之旅的食谱上再添一个物种!

告别迁移的旅鼠大军,程凡继续南行,越往南,生机越发繁盛,从时间和地点来算,大致情景如下:

刚进入格陵兰岛的北方时,程凡见到的是无尽冰川和雪原。山覆白雪,千里一色,湖泊和河流俱是结冰,海面漂浮着终年不化的冰山,几乎不见绿色,活动的动物稀少得可怜。

等再往南行一些,湖泊和河流的积雪开始消融,雪化后形成的小河小溪漫过荒野,在雪之下的苔原开始初露的春色,活动的动物渐多,不过诸多山川仍旧雪覆,不见森林和草原。

而等到了程凡目前的位置,草原已经足够茂盛,绿色的野草长满一片大地,青绿的波涛充满了生机,草叶间有一朵朵小花开遍,灌木正在山岭和原野上发芽,小河湖泊荡漾碧波,再配些天上的蓝天白云,这是一片自然纯净而美好的天地!

在草原和森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生活在北极的动物。

这是一种兔子,体型很大,比寻常家兔要大得多,浑身生覆雪一般的白毛,当它趴在雪中一动不动时,若不仔细观察,还会以为这是一坨普通雪球立在那里。

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知晓这个名字,但他将遇到的这种兔子称为“北极兔”,却恰好符合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北极兔的体色很容易和环境混杂,难以分辨。

程凡在第一次发现它们时,就是因为远处没有认出,以为那是雪原上下雪后积落的雪球,不以为意,还准备过去踢上一脚。

然而等他走得快要近了,数十团“雪球”突然动了,拔动四腿,在雪地上撒丫子狂奔,瞬间跑了个没影。

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丫居然是一种奇葩的兔子。

北极兔成功引起了程凡的兴趣,他连续花了几天时间在灌木丛地带晃悠,追逐兔子,研究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北极兔身体不小,但由于它们脚掌宽且有厚毛,既适应冰冷的雪地,也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跳动,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少脚掌的受压程度,而不至于在移动时有太大的下陷问题,因此在雪中速度飞快,毫无顾忌,反倒是程凡追逐它们时,好几次差点掉进冰窟窿里爬不出来。

北极兔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北极兔群有几十到数百只兔子不等,若一个兔群的北极兔在同一地方一起趴着,就会看到好多的“雪球”立在雪中。

程凡便是根据这个特点,发现北极兔群,然后研究捕食它们。

穿过了灌木丛地带,更远的地方,开始出现了寒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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