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黄子韬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昨晚吃的太爽了,睡过了头。
他下意识伸手在旁边一捞,吓得连忙坐起来,只见身边空空如也,一直躺在那里的小鹿不见了。
“我靠!”黄子韬惊呼一声,连忙冲出了巢居,他不怕小鹿醒来跑掉,而是怕被部落里的人捕杀了。
出了门左右一打量,黄子韬松了一口气,他的巢居后有一条一米宽的小溪,那头小鹿正在溪边喝水。
小鹿回头看了一眼,一点都不怕他,对着他“呦呦”叫了一声,继续喝水。这小东西有灵性,昨天黄子韬照顾了它那么久,还帮它拔刺喂水,它已经把黄子韬当做自己人了。
黄子韬可没它那么悠闲,他连忙冲回巢居,背上自己的藤筐,跨过小溪跑向森林深处,“快跟来!”
小鹿似乎依恋上他了,轻轻巧巧纵过去,几大步追上,一同在森林里撒欢。天已经大亮,村子里到处都是人,一旦小鹿被发现就糟了。
“喂!你去哪儿啊?”云晓跑了过来,却看不见人影了。
身后传来一片大笑声,那是一帮女人正在太阳下捶麻。
看不见黄子韬,云晓神情有些失落,又走回去,和大家伙一起捶麻。
麻得要把水分、表皮和其他杂质全部捶掉,剩下来的纤维再洗净晾干,经过刮擦处理后,就可以用来编织做衣服了。只不过这麻布和现代人想象中的麻布不一样,大概就和麻袋差不多……
一大群健壮的男人走过,他们是村里的猎手,要去森林里打猎,对于部落来说,这些人就是:“以后你就叫九色吧,九色?”
小鹿闻声回过头,“呦呦”叫了两声。
小鹿看的方向,传来急切呼喊:“子韬,部落里出事了!”
黄子韬回头看,是云晓,小姑娘跑得满头大汗,神情焦急。
“部落里出事?”黄子韬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