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植保小说>都市言情>重生之庶女归来> 第377章 从丈夫变舅舅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77章 从丈夫变舅舅(1 / 1)

陆江北告诉她:“在送你来白沙山庄的路上,过一条木桥时,那软轿的轿顶被风吹走了,落进河里,宁王生恐雨淋到了你,就跳下水去捞那轿顶。此事让雪枭瞧得咂舌不已,以为你和他有什么好交情,可白沙山庄一到,宁王忽而将软轿往地上一掷,差点儿没将轿子砸成四半儿,扯下轿帘子瞪着你说,‘这女人是谁?死了?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怎么回事?’雪枭目瞪口呆,支吾难言,而后宁王就奔走了。雪枭上前一看,你的骨折处被摔得更严重了,不明白宁王先前一滴雨都不让你沾,怎生转眼又那样不仔细你。”

“……”何当归也目瞪口呆,朱权又失忆了还是怎么着,不过,他不认得她了,此事听着甚美妙。

陆江北从锅里倒出一碗晾凉的羊奶糊糊,递给何当归说:“雪枭跟我说了此事后,我立时就想到,宁王会否是吃了你的‘离心归’才会如此异常。”他平和包容地看向何当归,微笑道,“我说过了,我不会泄露你的秘密,也不会对你不利,当归你能否给我交个底,你是否对宁王倾心,并对他下了‘离心归’?”

先不管这两条莫名其妙的指控,先说陆江北的称呼之转变,突然就从友好自然的“何小姐”变成了别扭生硬的“当归”,啊呸呸!何当归皱眉道:“我连离心归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你凭什么这么说,至于那位宁王,我何曾见过他,连他是圆是扁都不知道,既然他也不认得我,我亦不认得他,这不就齐了吗?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于我。”

“快喝。”陆江北将碗边推到她的唇上,体贴地嘱咐着,“这是个荷叶碗边儿,小心别流到被子上了。”看到她开喝了,他才继续说,“我跟宁王虽然不算多熟,我却认得一个宁王的熟人,从其口中得知,三年前他曾易容成我的模样做客罗府,后来还曾私相授受,赠你皇家异宝,如今皆贮藏于齐宝钱庄内,我说的对也不对?”

她被狠狠呛到,狠狠咳着,他体贴地给地上帕子,责备说:“慢点,又无人跟你抢,我说了我对你无恶意,你的秘密被我知道没关系,这其中有个缘故,你我之间有段渊源,是你绝对想不到也不会信的。”他的手温柔地为她拍拍背,她僵硬一躲,他自然地撤手,又道,“当归,我听说你外祖父家的亲人对你很不好,你有很多亲人却跟没亲人没什么两样,为了不使你误会……假如你确实无意嫁给我,不如就认我做你的舅舅吧,这样往后我也好有个由头对你好。”

舅舅?!不当丈夫就跳跃到舅舅?差太多了吧!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何当归瞪圆了眼珠,想要瞪穿陆江北的冰面具,看看他脸上此刻的表情,可那冰面具虽然一眼看上去很透明,却紧紧地吸附在面皮上,将他的脸压得都有点扁,怎么看都看不出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他要对她好?为什么?为什么突然就转变成这样亲昵的态度,之前不是还“何小姐”、“何小姐”地透着客气吗?

舅舅?为什么是舅舅,而不是师父、兄长或义父?想到之前在冰花甸客栈里,廖之远说着什么古怪的,“老高你冤枉他了,这里面有个你不知的缘故,是我们跟天机子共知的机密——眼下既没有外人,那么,说说也无妨,咱们老大心仪的既不是我怀里这一位,也不是她的前身公主,而是公主的娘,那一位举世闻名如雷贯耳的皇妃,当今圣上最……”假设廖之远说的公主就是她,那公主的娘也就是她前世的“娘”,而陆江北现在说要当她的舅舅,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何当归瞪得眼睛都酸了,可陆江北的神色一直都是平静无波,袖手坦然地任她瞧着,而后催一声“别搁凉了”,一边以超级无敌厚的脸皮,自封为何当归的“舅舅”。他抬着下巴笑道:“所以说,当归,我知道你说不认得宁王,一定是在撒谎。舅舅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朱权?要不要舅舅帮你?”

何当归心中波涛汹涌,面上反倒平静下来,慢慢喝了小半碗糊糊,方抬起头来说:“陆大人您的年纪虽做得我长辈,可我卑微如沙尘,您却是大官,是陆风镖局未来的总镖头,我可不敢跟您攀这样的亲戚。小女子不识好歹地说一句,您突然这般亲近态度,真叫我无所适从,还是改了罢,还是叫我‘何当归’或‘何小姐’罢。”

陆江北却罕见地表现出他强硬的一面,用不容置辩的口吻说:“此事就这么定了,你现在接受不了也正常,以后慢慢就习惯了——你一定能习惯的,我确信这一点。所以说,当归,你可以将我当成你最亲的人,有什么事都不必瞒我,我来问你,你跟朱权到底有何牵扯?”他坐近一点,歪头盯着她看,“你跟我讲实话,我就能帮你,跟舅舅说,你对朱权和段少的看法分别是什么样的?”

何当归两口喝完半碗糊糊,鼓着腮帮对上他的视线,慢慢咽下,用帕子擦净嘴巴,方开口道:“再给盛一碗,舅舅大人。”碗递上去。

陆江北失笑接过,回身给她倒第二碗,耳边却听得她问:“不知道高审君高大人在锦衣卫中充任何职?上回我不知听谁提过这位大人,据说是个武功盖世的大人物呢。”

高审君?陆江北怔愣一下,回身将八褶荷叶碗捧上,回答道:“从未听闻锦衣卫中有此人,也没听过这个名字,你听的那个名字会不会是‘高审心’?高审心是高绝的化名,他早年行走江湖,还去苗寨卧底盗一种奇蛊,用的全是‘高审心’这个化名,我们都拿‘审心’当他的字叫了。”

高审心?何当归垂眸喝羊奶糊糊,口上啜饮心中思量,这倒是第一听说,高绝跟高审君,这两人有什么关联吗?还有就是,青儿曾提过一件事,说看见高绝拿着一幅自己的画像,铰下眼睛后将画烧掉。当时自己听后也未十分在意,因为潜意识中,锦衣卫那些人给犯人上刑上得多了,心里难免压抑扭曲,要找出口释放释放,只烧画不烧人就算好的了。

再说高绝也曾跟她解释说,之所以赠她那支晶莹剔透并流光溢彩的奇异蓝发簪,是因为她的眼睛像他少年时期认识的某人,后来那人死了,他为了悼念故友,就将发簪随身携带,见她后感觉亲切,又道他是男子,拿着簪子白浪费了,因而心血来潮将簪子给她。之后她回家取出簪子研看,簪子上用蝇头小字刻着一个女子闺名,清。于是,她立刻就去了疑心,只因高绝送簪子前跟她一点不熟,不会知道她小字清逸——可能高绝现在还不知她的小字呢——因此这个“清”不会是她。

可现在陆江北却说,高绝化名高审心行走江湖,这就

(本章未完)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