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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硬夥企業(2 / 2)

姚元之說,聽說明朝在嚴嵩當政的時候,「凡質庫能得嚴府持一帖往候者,則獻程儀三千兩。蓋得此一帖即可免外侮之患。」

這裡需要解釋兩句。嚴嵩是大名鼎鼎「奸相」,地位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為人陰險,無人敢惹。質庫是從事抵押貸款業務的當鋪,這個行業在唐宋時代便相當發達了——別看老也長不大,我國金融資本家的歷史居然悠久到一千多年。而所謂程儀,則是明清流行的禮節或陋規的一種,即以路費的名義送上的禮物或賄賂。那兩句古文的意思是:如果能讓嚴府的人持嚴嵩的名片來拜訪一次,當鋪願意獻上三千兩銀子作為路費。

三千兩銀子是什麼意思?在嚴嵩當政時代(一五五○年前後),一兩銀子能買二石大米?,依據糧價折算,這筆銀子相近於今天的五百多萬新台幣。這個數太大了,即使從北京到南京坐馬車走一個來回,也用不了這筆錢的一個零頭。那麼,這筆錢的整數部分究竟買了什麼呢?姚元之說了,買的是「免外侮之患」的能力,也就是消災免禍的保險單,更準確地說,是通過賄賂弄來一張嚇阻豺狼的虎皮。中文中找不到描述這種交易的體面詞彙,「程儀」二字雖有「以點蓋面」之嫌,古人在遣詞造句時的苦心卻不難理解。

姚元之說他在乾隆四十五年(一七八○年)親眼見過這張虎皮。那是一張五寸長的紙片,滿滿地寫著「嵩拜」兩個顏體字。南京「松茂」號當鋪把這張虎皮當作古玩收藏。遙想當年,嚴嵩顯赫一時,大小官員的前程甚至生死都在其掌握之中,而他又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傢伙,某官吏看到這張帖子會有什麼想法?他當然有理由推測,這家當鋪或許與嚴嵩有金融往來關係,至少能與嚴府說上話,當鋪有如此硬的關係,還是不要敲詐勒索為妙。

嚴嵩晚年失寵,威風不再,那張虎皮嚇唬人的有效期最多不過二十年,每年分攤的嚇唬費高達二十萬元新台幣。這二十萬元花得值嗎?即使可以有效地嚇阻豺狼,嚇得住狐狸或豹子嗎?

我在段光清的《鏡湖自撰年譜》上讀到過一個向當鋪勒索陋規的故事。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年),段光清在浙江省寧波府慈溪縣當知縣,遇到了三件要花錢的事:一是寧波新知府到任;二是浙江巡撫(省府一把手)到寧波閱兵路過慈溪;三是浙江學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長)到寧波監考途經慈溪縣境。遵循潛規則,縣裡照例要掏錢意思意思,偏偏縣財政緊張,拿不出錢來。財政方面便向段光清請示,說慈溪有一個慣例,城鄉各當鋪此時都要幫貼費用,是否發文催促一下?

段光清說,此等陋規,怎麼能發公文呢?你等去和他們好好商量,各當鋪自願幫貼,我便接受。如果不肯幫忙,你也別多說什麼。

好好商量的結果,各當鋪果然「自願」掏錢,「幫貼公費數千串」,相當於上千兩銀子,而且不留文字。

我覺得我們的祖先說話特別高明。用現在的表達方式,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就是亂攤派嗎?但是仔細品品人家的措辭,「幫貼公費」——行為的主動發出者一舉從索取方變成了掏錢方。在「公」字面前,人家「自願」,表現出很高的覺悟和境界,這能和攤派搭界嗎?幫貼不是攤派。群眾的自覺行動,怎麼能叫攤派?

俗話說:「滅門的知縣,破家的縣令。」意思是縣令可以合理合法地把子民折騰到傾家蕩產的地步。掌握了如此手段的縣太爺和顏悅色地來了,找你商量「幫貼公費」的公事,而且又不是找你一家,公費的去向又那麼尊貴,一個開當鋪的,即使身上披著虎皮,真有膽量拒絕嗎?畢竟那張虎皮不過是一張皮,並不是真虎,連「為虎作倀」的「倀」也不是。這「倀」也不知用什麼手段從主人家弄出來一張名帖,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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